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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机构职能目录

2025-02-24 17:13     来源:钦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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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区委的决定,研究制订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制订全区有关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系统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等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教学工作、心理辅导、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指导和组织落实。 

(五)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对教育经费、教育建设投资、年度经费预算等进行研究、审核,负责统筹编制、规划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 

(六)负责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编制、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七)负责制订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及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工作方案,对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八)负责管理全区小学文化素质检测、普通中考工作,协助市教育局做好高考考试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十)负责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负责管理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教学技术装备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事故防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的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和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及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五)负责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协助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全区中等职业招生指导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和校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十八)负责全区学校和教师的各类宣传情等应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和商店进行食品安全督查。 

(十九)制定全区勤工俭学发展规划,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实践活动。 

(二十)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少先队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二十ー)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和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修志、信访、提案建议的办理及印章、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发布。负责车辆管理(车辆租借)、后勤服务、报刊征订、清洁卫生、绩效考评、扶贫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全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钦北办发〔2019〕24号 

办公室 

甘月树 

0777-3686159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钦州市政通街2号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钦北区教育局三楼 

  

2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含干部职工调配、奖惩、招录、离退休等工作)、劳动工资、人事统计及档案保管等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表彰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培养、考核、选拔和推荐工作。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协助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 

钦北办发〔2019〕24号 

人事股 

廖章萍 

0777-3686156 

  

3 

负责管理、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财务、基建工作。编制所属单位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和管理。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编制教育系统基建规划,负责投资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参与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导学校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下属单位的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收费和支出进行检查和审计。负责对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负责对下属学校的财务支出和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负责对所属学校行政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钦北办发〔2019〕24号 

财务股(内部审计股) 

陆祖英 

0777-3686162 

  

4 

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负责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基本教学文件。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教学计划和教学用书。负责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以及基础教育的结构布局调整。协助做好全区高中会考工作,负责全区初中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指导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指导推广普通话以及社会用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协助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钦北办发〔2019〕24号 

基础教育股(区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方业斌 

0777-3686176 

5 

负责管理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实施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区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审批社会力量办学。负责统筹教育政务服务工作。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和学生体育艺术竞赛的指导性文件,负责指导并组织学校体育竞赛、预防保健艺术展评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劳动技术及中小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校内外课后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钦北办发〔2019〕24号 

  

  

  

  

  

  

  

  

  

综合股 

  

  

  

  

  

  

  

  

  

苏斌 

  

  

  

  

  

  

  

  

0777-3685507 

6 

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职责,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及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工作方案。负责督导各镇人民政府及全区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组织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及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负责全区教育重大政策的改革理论研究。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等有关工作。

  

  

  

  

  

  

  

钦北办发〔2019〕24号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朱忠安 

  

  

  

  

  

  

  

0777-368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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