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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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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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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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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社会治安、司法、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4.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6.加强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屯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乡村多元治理。 7.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服务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职责。 8.加强镇干部职工自身队伍建设。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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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负责向镇领导提供有关情况,针对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调研,做好综合协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2.负责传真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分发、催办、落实,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3.负责机关行政接待和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 5.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公务活动,参与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 6.负责机关办公环境、值班、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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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办发【2021】22号 |
党政办公室 |
莫家坤 |
0777-5781212 |
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贵台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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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基层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以及民政、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生育、退役军人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上述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上述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本辖区“五险一金”等业务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各种社会保障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3.负责对村组卫生、健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信访接待、权益维护、就业扶持优抚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做好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身边。 5.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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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 |
黄绍奎 |
0777-5781606 |
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贵台镇公租房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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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拟定本镇重要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并组织执行。 2. 编制财政预算、决算草案。负责管理辖区内预算内资金活动。指导事业单位资金决算等财务日常业务。审核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 3. 做好辖区内财源的培育和涵养。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村镇规划建设、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 4. 承担招商引资工作,培育和发展民营经济,做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管理、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5.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 6. 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监督考核,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监督村级河长工作。负责林长制工作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监督指导村级林长工作。 |
钦北编发【2024】14号 |
财政经济办公室 |
梁世枫 |
0777-5781256 |
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贵台镇新街1号(政府大楼二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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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发展、农村经济、水产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水利、水土保持、林木种植、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上述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上述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组装集成与推广普及,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土壤质量监测、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处置。负责做好农作物常规良种的保存和扩繁、农业节水灌溉、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服务。负责组织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负责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开发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动物强制免疫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协助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品种繁育改良工作。负责水产畜牧兽医的技术服务、培训及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的管理。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和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并对农业机械经营服务实体进行管理和指导。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农机手(操作手)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负责组织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及农机维修网点,协助做好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业机械化事业统计和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的管理台账。协助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和农机作业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和业务管理。强化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3.负责库区移民和推进河长制有关服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排涝等工作。 4.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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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编发【2024】14号 |
农业服务中心 |
陈同聪 |
0777-5781303 |
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贵台镇民族路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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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军、烈、属、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抚恤优待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 3、负责救灾救济工作,切实管理好各种救灾物资和救灾经费。 |
钦北办发【2021】22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黄全寿 |
0777-5781216 |
上班时间:工作日 08:00-12:00, 15:00-18:00 办公地址:贵台镇便民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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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行使乡镇政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基层综合执法职能。 2.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 3.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提出建议。协调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协调指导本辖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执法信息网络联网、网络设施管理和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关切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治理,督促推动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深化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业。组织协调推进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开展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工作,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的跟踪和总结。 4.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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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编发【2024】14号 |
综合行政执法队 |
黄景照 |
0777-5781885 |
上班时间:工作日 08:00-12:00, 15:00-18:00 办公地址:贵台镇派出所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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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和掌握行政区域内党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向乡镇党委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2.了解和掌握各类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定期考核分析,适时向党委提出培养教育和使用意见,整理保管干部档案,办理干部任免、调动手续,负责干部年报统计工作。 3.经常检查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的活动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党员教育,收集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比活动。 4.贯彻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指导基层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5.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完成党员年度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6.完成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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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办发【2021】22号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吴超艳 |
0777-57815682 |
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贵台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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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调查镇委、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和镇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2、调查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 |
钦北办发【2021】22号 |
纪委办 |
李燕芬 |
0777-5781602 |
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贵台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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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应急、林业、交通、农村宅基地管理、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上述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上述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2.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应急、林业、交通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协助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负责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负责辖区内特色旅游的宣传与推广 4.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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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编发【2024】14号 |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
严存辉 |
0777-5781312 |
上班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贵台镇新街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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