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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供销社机构职能目录

2025-02-25 09:42     来源:钦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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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法定依据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的决议、决定,参与研究制订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村合作经济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全区供销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规划、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指导供销合作社合作与联合,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和方便、安全实惠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承担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和储备;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4.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钦北区地方性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

5.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6.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指导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

7.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企业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8.对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全区性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9.组织全区供销社及相关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与区外供销合作社,有关国家(地区)合作社的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合作,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资助;

10.承担政府委托的业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区供销社根据职能和任务的要求,依法设立企事业单位。

1

1、负责起草区供销社年度工作方案和年度总结以及编写简报,撰写专项性、阶段性工作文件、资料;

2、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区供销社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请示和报告;

3、负责区供销社召开系统会议的组织工作,落实会议的决定和上级交办的事项;

4、负责组织有关项目调查研究、信息通报;

5、负责文秘、接待、档案管理等工作;

6、协调内部工作关系,负责制定区供销社机关管理制度;

7、负责区供销社的行政事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

钦北编发[2015]11号

钦北编发[2015]11号

办公室

王中慧

0777-282493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办公地址:钦州湾大道41号

2

1、负责本区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档案、干部培养、考核、人事任免、政审、奖惩、调配离退休、聘任等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党的基层建设、纪检、监察、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工福利等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职务的评聘和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等工作;

4、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5、负责本区供销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管理;

6、受理检举、控告、来信和群众来访工作;

7、负责区供销社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

黄庆川

0777-2857164

3

1、拟定供销社商品流通指标计划,组织开展市场调查、预测,督促企业落实经营发展计划,开展科技活动; 

   2、贯彻民主办社方针,落实社章条例,指导企业发展经营网点、商办企业,抓好企业的体制改革; 

   3、贯彻上级有关经营管理、物价政策,管好经济合同,协助企业处理经济纠纷; 

   4、拓展经营项目,做好社有物业的改造开发和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管好专控专卖商品和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确保商品仓储、运输安全; 

   5、按照政府授予,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及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6、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归口管理的集体企业,协助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年审等工作; 

   7、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优质服务活动,指导各基层供销合作联社兴办农产品生产基地、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新网工程”建设工作;

   8、负责商品经营、网点机构、商办工业等调查研究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综合业务科

麦永胜

0777-2821889

4

1、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一级关于供销社的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的商品流转统计工作。 

   2、会审、编制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考核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开展扭亏增盈工作; 

   3、管好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及时组织资金调剂,对大额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组织清产核资、处理资产的清查、评估、产权界定、登记和资产处理监督,确保供销社资产保值、增值; 

   5、负责企业经营者的离任审计、内部审计、对供销企业经营进行监督; 

   6、负责直属企业、单位投资方案、资产处置的审核。

财会统计科

黄进兆

0777-282291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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