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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目录

2025-02-25 09:48     来源: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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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法定

依据

实施

部门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组织起草地方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相关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四)拟订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监督管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钦北区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钦北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钦北区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市、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市及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拟订全区糖料蔗种植规划及产业政策,组织推进糖料蔗基地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组织实施良种育繁推广和种植技术指导,实施糖料蔗相关补贴政策,协调解决糖料蔗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等。

2)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全区糖业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制糖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等。

3)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发展合力。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组织综合性材料、文件起草及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拟订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评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所属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全区农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牵头提出全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监督实施。牵头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组织对钦北区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促、协调完成区委领导交办的农村工作任务。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参与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钦北办发〔201934

办公室

庞  杰

0777-283686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钦北区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2

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方案。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和措施。总结推广农村改革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承担全区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负责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承担区农业农村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听证、行政许可听证和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农资打假。负责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

钦北办发〔201934

政策法规股

郑通术

0777-2857887

3

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协调推进全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钦北办发〔201934

农村合作经济股

黄巧玲

0777-2895973

4

提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开发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协调全区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农田建设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推进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壮美钦北”乡村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钦北办发〔201934

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股

赵春芳

0777-3686582

5

组织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负责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协调农业和农村人才工作、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农业广播电视、网络教育。编制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农业招商引资,承担农业涉外事务。

钦北办发〔201934

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化股

黄开耀

0777-2833669

6

牵头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论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拟订全区渔业养殖和捕捞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渔业经济发展。指导监督水域滩涂养殖规范编制。组织指导水生动物病害防治、防疫检疫。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钦北办发〔201934

渔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郑通术

0777-2857887

7

起草全区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蔬菜产量、水果及其他农产品生产的指标任务。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起草全区糖料作物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糖料作物良种繁育推广体系。指导糖料作物种子种苗生产认证、管理工作。拟订糖料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糖料作物生产技术培训。负责糖料基地规划、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制订政府原料蔗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钦北办发〔201934

种植业与糖料作物管理股

李  春

0777-2895877

8

负责全区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计划的起草和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指导畜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品种改良及优良畜禽品种的保种繁育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畜禽种苗。负责畜牧业、饲料生产项目的申报、遴选及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养殖技术推广普及工作。组织实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与利用。组织起草畜禽种业发展、规划。起草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拟订动物防疫和检疫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预警,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管理。负责屠宰行业管理。承担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动物防疫人员和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钦北办发〔201934

畜牧兽医股

郭重庆

0777-3686509

9

拟订全区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保障措施,引导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指导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和监督农业机械购置和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实施。组织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的论证、申报,并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拖拉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和维修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建设,负责农机跨区作业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信息和统计相关工作。

钦北办发〔201934

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梁光润

0777-282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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