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1日 |
| 标 题: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发改收费〔2024〕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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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华祖园投资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收费秩序,保护群众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和《钦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钦市价费〔2009〕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钦州华祖园公墓项目收费的批复》(钦北发改收费〔2019〕7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二、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钦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钦市价费〔2009〕61号)规定执行。特殊公墓管理维护收费标准:80元/座.年,合墓2人以上(不含2人)每增加1人加收50%。
三、请务必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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