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18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钦州皇马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供水价格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北发改价〔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8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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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皇马水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审定钦州皇马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单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和《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市发改价格〔2022〕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材料、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并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调整钦州皇马水务有限公司(城区、大垌镇)自来水供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详见附表。
二、优惠政策
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每户每月免收5立方米生活用水费用。
调整后自来水价格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幅度实行分段累进递增,累进级数分为二级,用水量超定额10%-30%(含本数)的,超出定额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用水量超定额30%以上的,超出定额30%以内部分(含本数)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超出定额30%以上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2倍计收。
自来水价格调整涉及面广,请务必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确保水费收缴政策顺利实施。
2024年1月18日
附表1
钦州皇马水务有限公司(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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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类别 |
自来水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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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生活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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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5立方米/户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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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35立方米/户<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 |
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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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梯: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 |
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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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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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种用水 |
3.87 |
备注:1.表中自来水价格不含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这三项费用按政策规定另行收取。
2.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5立方米/户);第二阶梯(35立方米/户<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第三阶梯(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每增加1人口,第一、第二阶梯月用水量分别增加7立方米/人、10立方米/人。3.对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不低于第一阶梯价格,可为第一阶梯价格1.05倍。
附表2
大垌镇(钦州皇马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供水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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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类别 |
过渡期 自来水价格(自批复日起 1年内) |
自来水价格(自批复日起1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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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生活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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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5立方米/户 |
1.60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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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35立方米/户<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 |
2.40 |
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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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梯: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 |
4.80 |
5.55 |
|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
1.80 |
2.02 |
|
三、特种用水 |
3.40 |
3.87 |
备注:1.表中自来水价格不含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这三项费用按政策规定另行收取。
2.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5立方米/户);第二阶梯(35立方米/户<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第三阶梯(月用水量>50立方米/户)。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每增加1人口,第一、第二阶梯月用水量分别增加7立方米/人、10立方米/人。3.对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合表户居民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不低于第一阶梯价格,可为第一阶梯价格1.0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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