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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集中民智民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业总产值
我区2021年一季度建筑业总产值为40.23亿元,同比增长-16.3%,预测二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0%。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
2021年1-5月我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26.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81%,其中商品住房销售面积为2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04%;销售额为12.59亿元,同比增长-7.21%。
(三)房地产投资情况
2021年1-5月我区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07亿元,同比增长40.68%。2021年1-5月建安投资8.82亿元,同比增长8.42%。
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1.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我区2011年至今,钦北区实施建设乡镇公租房共2434套,目前已全部竣工,正在入住2353套,累计分配2432套。
2.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国家任务完成情况
2015-2020年共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12954户,其中2021年计划实施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267套,总投资12599.04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4905万元。
3.老旧小区项目进展情况
2021年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项目有4个,分别钦州市钦北区白水塘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沙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永福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坭桥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目前,四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32万元,项目初步设计待修改完成后于7月30日前报市发改委进行评审。
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国家下达任务项目有9个,分别是钦州供电局宿舍住宅小区、广西第三地质队、钦州市钦北区白水塘公寓小区、钦州市粮运车队住宅小区(1栋30户)、铁路小区(6栋288户)、钦州市第八中学宿舍(4栋48户)、市地质队小区(5栋70户)、幸福苑一区(4栋146户)、希望公寓(1栋79户),涉及改造户数共1031户,37栋,住宅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约516万元。已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07.37万元,下达自治区补助资金368.2万元,合计775.57万元,每户均补助7522元,主要改造内容有房屋屋面防漏隔热保温及墙面粉刷等建筑主体相关设施。
目前,以上项目已完成改造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通过财审、施工方于7月26日开始已陆续组织施工材料进场,预计在11月份底前完成竣工。
4.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2021年计划对我区175户(建档立卡脱贫户6户)存量危房全部进行改造,目前,已开工151户(建档立卡脱贫户6户),开工率86.29%,预计9月底全部完成竣工。
(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我区累计已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10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0.9万吨/日,其中,“十二五”4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小董、大寺、平吉、那蒙镇污水处理厂;“十三五”第一批4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大直、青塘、贵台、长滩镇污水处理厂;“十三五”第三批2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板城、新棠镇污水处理厂,除新棠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为一级A标准外,其余9座污水处理厂出水为一级B标准。
除板城、新棠两座新建污水处理厂尚未联网外,其余8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已与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联网,运行数据实时上传。
1.高速高铁公路沿线示范点建设
2021年钦北区两高沿线农房改造第一批任务数1214栋,立面改造已开工1191栋,立面完成1000栋;坡屋顶改造开工962栋,坡屋顶完成586栋;已完成农房改造615栋。
2.全域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
完成自治区下达1390个全域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任务,目前已开工839个,完成投资额460万元。
3.村镇垃圾转运情况
建设3个村级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项目投资额为150万元,分别是:平吉镇大田坪村、大寺镇大寺村委、贵台镇洞利村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板城、贵台、长滩、新棠、青塘、大垌镇5个生活垃圾转运站已完成项目选址可研等前期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业总产值较低。由于我区龙头建筑企业之一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涉到经济案件等各方面原因,该公司今年产值无法报送,导致我区建筑业总产值严重拉低。
(二)房地产市场把控不到位。因钦北区辖区范围内包括钦北区新城区的所有商品房预售登记等相关业务目前都不在钦北区办理,仅通过统计局报来的数据进行房地产运行分析,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实施不了监管和把控。
(三)任务进度缓慢。个别乡镇对棚户区改造工作重视不够,对施工监管不到位,造成一些工程施工拖拉,进度缓慢。
(四)缺乏资金完善管网,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集镇建成区仍有部分的居民生活污水没有收集,造成部分污水直排到江河。
四、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助力企业发展活动。积极走访未入统计企业,发展其尽快入统,以增加产值统计。深入我区施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及时化解企业施工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防控工作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抢抓工期,形成有效产值;以我区一级建筑企业为支撑点,落实抓好建筑业总产值的推进工作。
(二)倒排工期,加大督查。明确责任主体和竣工时限,加快项目建设,加快落实公租房分配入住和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竣工交付。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严把质量安全关。完善项目建设手续,对手续不全影响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要明确解决方案,加快办理,及时做好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环节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验收并交付使用。
(三)抓好镇级污水处理运营工作,提升污水处理收集处理效能。要求运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自治区相关要求和钦州市政府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规定,按照一厂一策制定相关运营制度,加强对技术人员及驻厂人员的严格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规范运营。同时加强对运营过程的监管,完善相关考核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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