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北区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和高铁高速沿线示范带建设筹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日
钦北区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全域基本整治和
高铁高速沿线示范带建设筹资办法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按时按质完成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区的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任务,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筹资办法。
一、开展 “三清三拆+” 全域基本整治方面
主要来源于自治区给予2021年全域基本整治任务补助资金800万元(分配表见附件1)。
二、农房特色风貌改造方面
所需资金按照“五个一点”原则,即“自治区补助一点、市级支持一点、县(区)配套一点、农民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乡村风貌提升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具体如下:
(一)上级下达资金:自治区补助0.5万元/栋(目前自治区下达第一批任务1214栋补助资金607万元,最终以自治区下达为准)。市级补助资金以市下达为准。
(二)区本级配套资金:皇马资产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钦州皇马土地整治有限公司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群众自筹、社会捐助: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风貌提升中的作用,积极动员群众自愿出资一点,社会人士捐助一点。群众出资具体如下:
1.外墙立面改造:既有农房外立面改造主要是对墙面进行涂料饰面,局部设置滨海现代民居风格和壮乡民居元素的小构造小节点。根据农房现状分别执行不同的补助标准:
裸房:即农房现状为外墙未抹灰的状态,改造内容为20mm厚水泥砂浆抹灰找平涂一底两面外墙涂料(含搭拆竹脚手架)。根据既有农房实际改造的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所需改造资金农户每平方米出资18元;
已抹灰未饰面:对于既有农房已抹有底灰的,改造内容为涂刷一底两面外墙涂料(含搭拆竹脚手架)。所需改造资金农户每平方米出资5元;
外墙已装饰:对于已装修完好的既有农房,农户为了村庄风貌提升,申请进行外墙局部小构造小节点改造,经批准,所需改造资金由财政全额补助;
2.屋顶改造:既有农房屋面改造主要是对突出屋面部分结构(含梯间等)增加厚度3.0mm的复合树脂瓦坡屋面(含热镀轻钢结构屋架)、对屋面女儿墙增设厚度3.0 mm树脂瓦小披檐(含角钢或方钢支撑架)。
坡屋顶改造:农户按设计方案进行坡屋面改造,所需改造资金由农户每平方米出资35元;
女儿墙小披檐改造:农户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女儿墙小披檐改造,所需改造资金由农户每平方米出资20元;
3.改造激励措施:为鼓励群众积极参加农房改造,农户于2021年3月20日前申请参加农房改造并签订农房改造协议的,财政资金按农户出资改造资金总额的10%增加补助;于2021年3月31日前申请参加农房改造并签订农房改造协议的,财政资金按农户出资改造资金总额的5%增加补助。贫困户参与农房特色风貌改造由政府全额补助,有公职人员的农户原则上只给予上级资金部分补助。2021年6月30日前,农户贷款1万元以内用于风貌改造的,政府给予贴息1年。
三、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
按照每个任务村200万元进行补助,原则上分步实施,对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优先实施。主要资金来源: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补助资金;二是整合涉农资金;三是群众出资和社会捐助;四是钦州皇马土地整治有限公司筹措资金。
附件:1.钦北区2021年全域整治任务表及资金分配表
2.钦北区乡村风貌提升农房改造申请表
3.钦北区乡村风貌提升农房改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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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钦北区2021年全域整治任务表及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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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
示范带村庄 |
基本整治型村庄数 |
合计(万元) |
|
个数 |
补助资金(万元) |
个数 |
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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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董镇 |
— |
— |
111 |
60.83 |
60.83 |
|
大寺镇 |
14 |
42 |
160 |
87.69 |
129.69 |
|
平吉镇 |
— |
— |
183 |
100.29 |
100.29 |
|
大直镇 |
— |
— |
343 |
187.97 |
187.97 |
|
板城镇 |
— |
— |
148 |
81.11 |
81.11 |
|
大垌镇 |
— |
— |
45 |
24.66 |
24.66 |
|
那蒙镇 |
— |
— |
106 |
58.09 |
58.09 |
|
青塘镇 |
— |
— |
110 |
60.28 |
60.28 |
|
新棠镇 |
— |
— |
37 |
20.28 |
20.28 |
|
贵台镇 |
— |
— |
67 |
36.72 |
36.72 |
|
长滩镇 |
— |
— |
66 |
36.17 |
36.17 |
|
鸿亭街道 |
1 |
3 |
— |
— |
3 |
|
小计 |
15 |
45 |
1376 |
754.09 |
799.09 |
附件2
填表说明:1.请根据房屋现状和申请改造内容在对应的选项“□”内打“√”,其他不对应的选项在“□”内打“×”,不要留空。2.申请改造内容:改造面积由户主自行估算,最终实际改造面积按设计方案由施工单位、镇村代表和户主共同确认。3.此表一式三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社区)各一份。
附件3
钦北区乡村风貌提升农房改造协议(参考样式)
甲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 村委(社区) 村民小组 农户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乡村风貌提升农房改造有效开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农房改造协议:
一、本协议书项下的农房现状:
本协议书项下的农户的农房坐落在 镇/街道 村委(社区) 村民小组,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层为 层。现外墙为裸房/已抹底灰/外墙已装饰;屋面为平屋面/半层平屋面/仅梯间伸出屋面;女儿墙为未砌筑/砖砌女儿墙/斜板女儿墙。
二、农房改造的内容
农房改造由区统一组织设计和施工。
(一)屋面改造
1.坡屋面改造:改造面积 平方米,具体做法为铺设厚度3.0mm的复合树脂瓦坡屋面(含热镀轻钢结构屋架);
2.女儿墙小披檐改造:改造面积 平方米,具体做法为铺设厚度3.0mm树脂瓦小披檐(含角钢或方钢支撑架)。
3.户主自选改造内容:改造面积 平方米,具体做法为(文字说明) 。
(二)外墙立面改造
1.裸房改造:改造面积 平方米,具体做法为20mm厚水泥砂浆抹灰找平后刷一底两面外墙涂料(含搭拆竹架手架);
2.已抹底灰:改造面积 平方米,具体做法为在原有底灰面刷一底两面外墙涂料(含搭拆竹脚手架)。
3.外立面已装饰:根据村庄风貌提升需要,外墙局部进行小节点小构件改造,具体做法按照设计方案执行。
4.户主自选改造内容:改造面积 平方米,具体做法为(文字说明)
。
(三)资金补助
1.坡屋面改造:农户按设计方案进行坡屋面改造,所需改造资金由农户每平方米出资35元,余下的由财政给予补助;
2.女儿墙小披檐改造:农房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女儿墙小飘檐改造,所需改造资金由农户每平方米出资20元,余下的由财政给予补助;
3.外墙裸房改造:所需改造资金农户每平方米出资18元,余下的由财政给予补助;
4.外墙已抹底灰的改造:所需改造资金农户每平方米先出资5元,余下的由财政给予补助;
5.对于外墙已装修完好的既有农房:对外墙局部进行小构造小节点改造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补助;
6.乙方于2021年3月20日前申请参加农房改造的,财政补助资金按乙方出资改造资金总额的10%增加补助;乙方于2021年3月31日前申请参加农房改造的,财政补助资金按乙方出资改造资金总额的5%增加补助。
以上合计农户应先出资共 元。
(四)改造完工时间
甲方负责组织落实施工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户主签名、盖手模):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