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钦北区2020年统筹整合涉农基建投资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30日
钦北区2020年统筹整合涉农基建投资
资金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9〕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试点县统筹整合各类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市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重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现代农业发展等中心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项目规划、完善项目申报程序、集中财力重点打造、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从制度层面解决目前涉农资金种类繁多、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从而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总体要求
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切实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涉农项目重复申报而造成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实现“项目规划科学合理、项目实施规范高效、资金管理严谨安全”的管理新机制,对2020年度项目已经批复立项的按原政策执行,尚未安排的按要求进行统筹整合;到2021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2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按期完成全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乡村振兴要求,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促进涉农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现代农业示范区等集中,形成资金的规模效应,打造工作亮点和样板,促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坚决把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放在首位,兼顾农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突出重点、集中投入。以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围绕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遵循总量逐步增加、存量优化结构、增量保证重点的原则,实行集中投入,发挥涉农专项资金的规模效应。
(四)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积极探索财政投入的方式方法,通过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新模式,撬动金融投资,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聚集各方面资金,持续提高脱贫攻坚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四、整合资金范围
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的整合范围是自治区、市、区安排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具体如下:
自治区层面主要有: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除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外)、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整治部分)、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包含原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河长制补助支持的部分)、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用于“三农”建设部分)。
市级层面主要有:市本级安排用于乡村振兴等涉农基建方面的资金。
区本级层面主要有:区本级财政当年预算安排资金、结余结转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等涉农基建方面的资金。
五、整合资金额度
2020年我区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自治区资金,整合额度是1484万元,具体包括: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0万元、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184万元。
以上项目2020年已立项批复的按原有政策执行兑现,尚未列批复的项目于2020年开始列入整合。
六、整合资金投向和年度建设任务
根据我区乡村振兴规则和项目库,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84万元,投入农村基础设施145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30万元。具体范围和建设任务如下:
(一)农村基础设施 1454万元
公共设施项目
1.建设任务:农村道路、环境整治等基础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大寺镇、平吉镇、那蒙镇、贵台镇。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自治区资金1454万元。
4.补助标准:按设计或实施方案。
5.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大寺镇人民政府、平吉镇人民政府、那蒙镇人民政府、贵台镇人民政府。
6.时间进度:2020年6月开工,12月竣工验收。
7.绩效目标:改善乡村风貌,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受益群众人口8299人,落实10栋民宿改造建设。
(二)农业生产发展30万元
产业扶持项目
1.建设任务:中草药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2.建设地点:贵台镇。
3.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0万元。
4.补助标准:按设计或实施方案。
5.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贵台镇人民政府。
6.时间进度:2020年6月开工,12月竣工验收。
7.绩效目标:以“公司+农户(贫困户)”方式种植中草药,带动农户(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受益人口2100人。
以上项目具体的项目名称、责任单位、建设地点、计划时间进度、建设内容及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等详见附件。
七、明确工作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乡村振兴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牵头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工作,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等。
区财政局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将按需整合的涉农资金整合到位,负责按照确定的资金整合方案和相关规定核拨下达资金等。
区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等。
其他部门根据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相应项目,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
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严格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通过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施工期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等,公示内容要拍照或录像留存备查。
九、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直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各街道办主任为成员的钦北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规范运行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等建立按照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项目实行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切实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支撑,将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设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库,并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三)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资金管理按照《钦北区统筹整合各类涉农基建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为目标,做到“六个不准”:
1.不准借统筹整合之名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提标工程;
2.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本建设;
3.不准用于平衡预算;
4.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的津补贴、奖金和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
5.不准用于平衡各种关系、无序分配使用,造成资金再度分散;
6.不准用于非涉农项目和工作支出。
(四)强化协调协作。加强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区整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原则上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确定整合项目资金安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区整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小组成员会议。区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区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研究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拟整合申报、实施的项目通过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强化责任落实。区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建立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库及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现代农业园区或龙头企业审核认定工作。财政部门会同审计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项目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
(七)强化项目监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审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定期向区整合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抽查情况。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区审计结算中心进行审计,出具项目结算审计报告。
(八)强化项目评估和绩效考评。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每年对现行的各类涉农项目的建设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考评,对项目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并报向区整合领导小组审核,经向区整合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涉农项目,区财政局将继续列入财政预算;对建设成效不明显、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项目,经报区整合领导小组审核否定的,给予取消。各部门新制定出台的各项涉农政策须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经区整合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
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财政局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综合绩效考评,根据制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任务完成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考核,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大专项和任务清单”设置机制及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对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项目支持;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和被自治区、市、区本级检查进行通报的单位,减少下年度项目和资金数量。通过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确保全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附件:1.钦北区2020年各单位承担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
2.钦北区2020年度统筹整合涉农基建投资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