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区扶贫办:
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钦市财农〔2021〕19号)精神,现将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62.5万元给你们,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相应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要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以及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尽快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要督促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落实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