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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4-24 00:00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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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北财农〔20214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15号)精神,现2021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1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相应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衔接资金管理,结合中央、自治区和县级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尽快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用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不低于50%,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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