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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券额度及对应项目的通知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钦北区水利局:
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券额度及对应项目的通知》(钦市财债〔2025〕8号)文件精神,下达你单位2025年2月10日发行的转贷政府债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项债券额度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一期)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一期),债券简称:25广西债02,债券代码:2505082,期限20年,票面利率1.94%,每半年付息一次,后五年等额偿还债券本金。起息日2025年2月11日,到期日2045年2月11日。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一期)--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债券简称:25广西债03,债券代码:2505083,期限30年,票面利率1.98%,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起息日2025年2月11日,到期日2055年2月11日。
二、工作要求
(一)按时缴纳发行服务费。你单位应按照本批债券额度的0.8%支付债券发行费;按照发行额度的0.064%支付发行登记服务费,具体金额见附件1。
请你单位及时将上述费用上缴至钦北区国库(上缴时请分别注明政府债券发行服务费、发行登记服务费金额)。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钦州市中心支库
账号:200900000003271301
(二)及时拨付使用,加快支出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和债券资金使用单位要依法依规加快政府债券对应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严禁债券资金沉淀在部门单位。债券拨付、支出等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广西预算一体化系统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实时反映资金使用进度。在债券存续期内,第三方评级公司每年将对本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级
(三)规范会计核算,加强预算管理。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和社会领域专项债券收入列“11011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支出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支出列“23104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科目;付息支出列“23204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科目;发行费用支出列“23304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科目。
未尽事宜,请与钦北区财政局债务金融管理股联系,联系人:陆幸平,联系电话:0777-3686279。
附件:1.钦北区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券额度及期限安排表
2.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一期)项目汇总表
3.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一期)项目汇总表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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