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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钦北区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关政策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钦州市下达我区2024年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和用于解决桂惠贷、农业保险补贴及清欠拖欠企业账款等的新增政府债券,以及钦州市存量政府法定债务归位事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对钦北区2024年年初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第二次调整,编制本方案(草案)。
一、政府债务调整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调整方案
一是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256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业保险补贴。二是调减一般债券资金3176万元,主要是因为一部分项目文件、指标及资金已由市级下达自贸区,以及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建设项目经对接市局反馈项目不实施,但债务限额仍由我区承担。三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927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桂惠贷”财政贴息以及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
(二)债务限额及相应债务调整
一是上级下达我区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2568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0372万元,主要用于区市共建项目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桂惠贷”财政贴息、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以及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二是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存量政府法定债务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级将部分存量一般债券调整至钦北区,调增钦北区债务限额及相应债务20378万元。
三是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收回和调整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政府债券的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债〔2024〕51号)文件精神,因未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自治区财政厅收回钦北区2021、2022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政府债券项目资金32634万元。
(三)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2024年钦北区政府债务限额(预计)3712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预计)13033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预计)240878万元。
2024年钦北区政府债务余额3679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959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8376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392万元
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增加9392万元,其中9286万元列“1101101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106万元列“110110104 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二)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392万元
1.安排钦州东至钦州港铁路增建二线工程项目7000万元,列“2140204 铁路路网建设”科目。
2.安排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5462万元,列“2140204 铁路路网建设”科目。
3.安排钦北区农业保险项目106万元,列“2301104 其他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4.减少安排钦州港沿边临港产业区启动区大榄坪智慧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500万元,列“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
5.减少安排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大榄坪及三墩作业区深海排水管道工程500万元,列“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
6.减少安排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启动区C区基础设施项目1000万元,列“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
7.减少安排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建设项目1156万元,列“2130153 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
8.减少安排钦北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0万元,列“205 教育支出”科目。
根据上述调整,2024年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从钦北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379499万元调整为388891万元,增加939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363万元
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中减少3363万元,其中增加29271列“1101102 债券转贷收入”科目,减少32634万元列“11008 上年结余收入”。
(二)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363万元
1.安排钦北区政府投资等项目18093万元,其中4231万元列“212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13862万元列“2121999 其他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安排钦州市钦北区皇马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165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3.安排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9528万元,列“23104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科目。
4.减少上年结转专项债券安排的项目支出32634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根据上述调整,2024年钦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从钦北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231177万元调整为227814万元,减少3363万元。
四、实施预算调整方案的措施
待钦北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本次预算调整方案后,钦北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发行并及时将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到有关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加快使用,确保全区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更科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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