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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4年,下达钦北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15593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6393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92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钦北区人民政府对2024年钦北区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调整,编制了本方案(草案)。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上级下达钦北区政府债务限额1155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639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9200万元。除已列入年初预算的再融资一般债券7100万元外,此次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8493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9293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92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末,收到新增政府债券84862万元。
按照财政部要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支持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其中政府专项债券要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禁止类项目清单。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293万元
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增加29293万元,列“1101101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反映钦北区人民政府收到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券收入。
(二)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293万元
1.安排钦北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89万元,列“205 教育支出”科目,其中254万元列“2050202 小学教育”科目、35万元列“2050203 初中教育”科目。
2.安排钦北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099万元,列“205 教育支出”科目,其中300万元列“2050202 小学教育”科目、799万元列“2050203 初中教育”科目。
3.安排钦北区普通高中建设发展项目322万元,列“2050204 高中教育”科目。
4.安排社保经办机构设施改善及能力建设项目127万元,列“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科目。
5.安排钦北区贵台镇米悯河洞利村段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177万元,列“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科目。
6.安排钦州市钦北区京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11万元,列“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科目。
7.安排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项目11万元,列“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科目。
8.安排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187万元,列“2130122 农业生产发展”科目。
9.安排平陆运河项目(钦州城区段)桥梁改扩建工程项目23500万元,安排“2140129 内河运输”科目。
10.安排钦北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9万元,列“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科目。
11.安排钦州港沿边临港产业区启动区大榄坪智慧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500万元,列“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
12.安排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大榄坪及三墩作业区深海排水管道工程500万元,列“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
13.安排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启动区C区基础设施项目1000万元,列“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
14.安排2024年钦北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75万元,列“2210103 棚户区改造”科目。
15.安排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6万元,列“2130153 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9200万元
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中增加79200万元,列“110110298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反映钦北区人民政府收到上级政府转贷的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
(二)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9200万元
1.安排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125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2.安排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30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3.安排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项目50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4.安排平陆运河项目200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5.安排北部湾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20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6.安排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项目50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7.安排钦州市钦北区城镇供水(一期)工程项目13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8.安排钦州市钦北区皇马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29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9.安排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27500万元,列“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四、调整后钦北区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2024年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794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379499万元,比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数”)均增加29293万元,增长8.36%,收支平衡。调整的科目包括:
1.债务转贷收入。
钦北区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36393万元,比预算数增加29293万元,增长412.5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62929万元,比预算数增加29293万元,增长8.7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调整,2024年钦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31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231177万元,比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数”)均增加79200万元,增长52.11%,收支平衡。调整的科目包括:
1.债务转贷收入。
钦北区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80301万元,比预算数增加79200万元,增长7193.4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钦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64518万元,比预算数增加79200万元,增长92.83%。
五、钦北区政府债务规模及风险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9月末,钦北区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3484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预计)10535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预计)243140万元。
截至2024年9月末,钦北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452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461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4063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
(二)举借债务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当前,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不牢固,主体税种增长乏力。截至2024年9月末,钦北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50.62%。全年财政收入形势仍然严峻,当前统筹大量财力用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以及支持平陆运河建设等重大部署,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新增政务债券重点用于农村公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园区、义务教育等领域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为我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政府债务风险及偿债计划安排
2024年,钦北区需偿还政府债券本金7946万元,利息8430万元。截至2024年9月,钦北区已偿还利息583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894万元;专项债券利息3941万元。
(四)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情况
2024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按相关文件要求设立项目绩效目标。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在依法依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强项目监管,加快推进项目进程,及时拨付债券资金。二是树立财源建设意识,始终把财源建设增收作为全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壮大存量财源,加大对经济效益好、创收能力强的企业和项目扶持力度,实现产业发展与税收收入良性互动。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四是加强债务风险防范,严守债务“红线”,守住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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