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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以来,由于预算执行中财政收支发生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现就钦北区2023年预算调整提出如下方案: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
(一)新增钦北区2023年政府债券30249万元
2023年,上级下达钦北区政府债券3024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749万元,专项债券22500万元。
(二)调减项目支出5390万元
调减项目支出53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调减1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调减3507万元。
(三)调增项目支出892万元
调增项目支出892万元,其中:一是根据《钦州市财政局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教〔2023〕110号)文件精神,调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出452万元;二是调增债券利息支出、发行费及兑付费440万元。
以上因素使钦北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6410万元,增长1.9%;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8002万元,增长10.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因此,需对2023年预算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根据预算执行中的变化事项进行调整后,2023年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从335212万元调整为341622万元,增加6410万元,增长1.9%,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6410万元。
1.增加债务转贷收入7749万元。
2.减少调入资金13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6410万元。
1.增加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出452万元。
2.减少项目支出1883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供销社综合工作经费4万元;
(2)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6万元;
(3)归还企业退休职工代垫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的缴费44万元;
(4)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经费1万元;
(5)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1万元;
(6)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财政补助5万元;
(7)义务兵优待金经费600万元;
(8)教师培训经费400万元;
(9)综合档案馆设备配置投入经费30万元;
(10)购买正版系统和软件工作经费50万元;
(11)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维护、修缮30万元;
(12)钦州市钦北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运营经费700万元;
(13)新棠镇那黎村委那黎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万元。
3.增加一般债券支出7749万元。
4.增加一般债券利息支出、发行费及兑付费9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根据预算执行中的变化事项进行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从169700万元调整为187702万元,增加18002万元,增长10.61 %,收支平衡。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18002万元。
1.减少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498万元。
2.增加债务转贷收入22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18002万元。
1.减少项目支出350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项目工作经费307万元;
(2)广西金融投资基金化解资金(还本付息)3200万元。
2.增加专项债券支出22500万元。
3.增加一般债券利息支出、发行费及兑付费348万元。
4.减少调出资金1339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经批准,核定钦北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9606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046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5600万元。2023年,上级下达钦北区政府债务限额3024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774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2500万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钦北区政府债务限额2263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821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8100万元。
截至2023年11月30日,钦北区债务余额2210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747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3600万元。钦北区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
(二)举借债务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当前,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不牢固,主体税种增长乏力。截至2023年11月30日,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8.2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41.29%。全年财政收入形势仍然严峻,当前统筹大量财力用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以及支持平陆运河建设等重大部署,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新增政府债券重点用于农村公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园区、义务教育等领域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为我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新增债务使用方向
1.2023年新增一般债务7749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1)钦北区“三项工程”补助资金项目3613万元;
(2)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建设项目52万元;
(3)钦州市钦北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00万元;
(4)钦北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92万元;
(5)钦北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305万元;
(6)钦北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
(7)小型水库安全运行1773万元;
(8)钦州市钦北区大寺第二中学学生宿舍390万元;
(9)钦北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4万元;
(10)小董镇旧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400万元。
2.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2250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1)平陆运河项目20000万元;
(2)钦州市钦北区皇马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2500万元。
(四)政府债务风险及偿债计划安排
2023年,钦北区需偿还政府债券本金21400万元,利息7392万元。截至2023年11月,钦北区已偿还本金21400万元,利息6741万元,未到期利息651万元。其中已偿还一般债券利息2088万元;已偿还专项债券利息4653万元。
从偿债计划安排来看,一般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偿付,专项债券本息由各级财政动用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安排偿付。
(五)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情况
2023年钦北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在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下达后已经设立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在依法依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强项目监管,加快推进项目进程,及时拨付债券资金。二是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税收的征收力度,加强平陆运河经济带财源建设,关注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新增财源。三是统筹财力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做好重要支出保障工作。四是加强债务风险防范,严守债务“红线”,守住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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