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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钦北区决算的报告
—2024年6月21日在钦北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钦北区财政局 林壁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钦北区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3年钦北区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统筹债务风险防范和经济社会发展,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1354万元,完成预算数96.15%,增长10.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08万元,转移性收入2790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8453万元,完成预算数93.29%,增长6.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884万元,转移性支出2656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2901万元,均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
与向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预计执行数相比,2023年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2083万元,主要是结算对账后,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有所变化。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32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有所变化。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2.02%,下降4.92%。其中:税收收入43052万元,完成预算数84.48%,增长38.1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9.1%;非税收入19256万元,完成预算数77.02%,下降43.97%,下降原因是2022年有行政事业单位公租房经营权转让收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收入等一次性税源,剔除一次性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长47.43%。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13378万元,增长50.84%,增长原因是2023年疫情管控放开经济恢复以及2022年的部分缓缴税款在2023年入库。
(2)企业所得税3207万元,下降9.48%,下降原因是受风电行业和房地产行业低迷影响。
(3)个人所得税848万元,下降6.61%,下降原因是部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
(4)资源税736万元,增长25.17%,增长原因是2023年加强了石场的税收监管。
(5)城市维护建设税1908万元,增长35.13%,增长原因是受增值税增长影响。
(6)房产税3021万元,增长25.35%,增长原因是企业新建厂房的投入使用以及加大对房产税的税收风险管理。
(7)印花税1880万元,增长20.36%,增长原因是2023年加强了印花税管理。
(8)城镇土地使用税873万元,下降9.63%。
(9)土地增值税2786万元,增长3.49%,增长原因是2023年加强了对乡镇房地产的税收管理。
(10)车船税613万元,增长19.73%。
(11)耕地占用税8407万元,增长70.01%,增加原因是平陆运河、钦州北过境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以及新能源项目临时占用耕地增多。
(12)契税5375万元,增长97.47%,增长原因是历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追缴随之征收的契税。
(13)其他税收收入20万元,下降37.5%。
主要非税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专项收入2575万元,完成预算数66.03%,下降5.05%。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798万元,完成预算数54.26%,下降27.26%,主要原因是诉讼费收入及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同比减少。
(3)罚没收入2778万元,完成预算数138.9%,增长22.38%,主要原因是执法案件增加,罚没款收入增加。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861万元,完成预算数81.5%,下降59.18%,下降原因是去年同期有转让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经营权取得收入和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收入等一次性收入。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279046万元,增长14.75%,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243710万元,增长14.57%,其中:返还性收入63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7380万元,增长13.79%,增长原因是县级基本财力、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有所增长;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980万元,增长24.33%,增长原因是农林水、金融、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长。
上级补助中的财力性资金96970万元,同比增长1.15%,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财力部分已经统筹用于“三保”等各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有专项用途的部分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按规定安排用于指定项目。
(2)债务转贷收入21699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10128万元。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3万元。
(5)调入资金2086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调入8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8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72%,增长5.57%。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50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增长3.87%;公共安全支出3662万元,完成预算数98.65%,下降33.5%,下降主要原因是检察院、法院上划市导致相关支出减少;教育支出107917万元,完成预算数95.26%,下降2.55%;科学技术支出291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下降1.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下降42.37%,下降原因是拨付项目建设工程款同比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89万元,完成预算数92.41%,增长14.8%,增长原因是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9271万元,完成预算数94.8%,增长3.5%;节能环保支出228万元,完成预算数47.3%,下降74.53%,下降原因是拨付项目建设工程款同比减少;城乡社区支出6887万元,完成预算数94.36%,下降47.31%,下降原因是拨付项目建设工程款同比减少;农林水支出44267万元,完成预算数88.45%,增长8.81%;交通运输支出2299万元,完成预算数38.89%,增长115.26%,增长原因是2022年收回以前年度权责列支的财政存量资金冲减支出151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19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下降0.4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增长33.33%等。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2656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增长20.16%,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9869万元,下降22.22%,下降原因为上年通过年终结算上解未完成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调库。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0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13400万元。
5.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的“三公两费”执行情况。钦北区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相关经费支出。2023年“三公两费”经费支出822万元,下降1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为2023年突发外事事件需外事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27万元,增长17.81%,增长原因为单位因公务需要购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万元,下降12.59%;公务接待费66万元,下降35.01 %;会议费148万元,下降26.29%;培训费365万元,下降7.50%。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300万元,年度执行中未动用,已全部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3年,钦北区预算周转金405万元,年度中总额没有变化。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2年底,钦北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1423万元,2023年动用1423万元,通过将未动支预备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0万元,2023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3300万元。
(5)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10128万元。年度执行终了,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10128万元,执行率达到100%。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098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351万元,完成预算数19.63%,下降21.5%;上级补助收入388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433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1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3590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590万元,完成预算的43.26%,增长16.38%;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调出资金2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396万元,主要是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与向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预计执行数相比,2023年钦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5万元,主要是经结算对账,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总支出减少1298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减少。
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904万元,完成预算数14.03%,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房地产政策调控影响,钦北区土地市场低迷,从2022年至今没有房地产项目用地的交易;二是受到土地连片开发方案的影响,目前新增建设项目未能按计划报批;三是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受限于上级部门审批,未能按既定目标实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635万元,完成预算数1337.56%;污水处理费收入589万元,完成预算数189.39%;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223万元,完成预算数161.1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3万元,上年结转1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91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调出资金8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万元。
与向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预计执行数相比,2023年钦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增加86万元,主要是增加调出资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4455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131万元,完成预算数78.86%,增长3.15%;上年结余收入42324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262万元,完成预算数98.31%,增长10.0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8193万元,主要是历年滚存结余。
与向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预计执行数相比,2023年钦北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11223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减少。总支出增加19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金支出增加。
(五)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限额。2023年钦北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232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预计)689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预计)163940万元。最终债券限额以上级确定文件为准。
2.债务余额。2023年末钦北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9657万元,年末债务余额未超过债务预计限额。其中:一般债务68219万元,政府专项债务161438万元。
3.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38637万元,调整以前年度一般债券19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8299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建设、义务教育、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等领域,2023年支出10万元,支出进度0.12%;新增专项债券30338万元,主要用于平陆运河建设、城镇污水建设以及其他领域,2023年支出24854万元,支出进度81.92%。
4.再融资债券使用情况。2023年新增再融资债券17400万元,其中一般再融资债券13400万元,专项再融资债券4000万元。2023年均已支出完毕,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
5.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钦北区偿还一般债券利息2191万元,本金13400万元;偿还专项债券利息5210万元,本金8000万元。
6.未来三年政府债务到期情况。钦北区政府债务2024年到期本金7946万元,2025年到期本金7500万元,2026年到期本金12125万元,以上到期政府债券本金主要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发行再融资债券等途径偿还,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7.政府债券项目实施绩效情况。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增及调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钦市财债〔2024〕14号)文件精神,钦北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项目业主已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结果为一等和二等,该结果已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区财政局已汇总上报市财政局。自评结果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绩效自评工作实效。
8.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府隐性债务动态监测。严格执行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操作规程,加强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监测和应对,督促各区直相关单位按月将债务变化相关信息录入监测平台,加强录入信息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性。二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三是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借资金用途。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四是加强信息披露。及时披露债务举借规模、债务结构、使用状况和偿还信息等相关信息,加强债务的透明性和真实性。五是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脱离实际、违法违规举借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等行为,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实行事前绩效评估。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范围为全部财政性资金,绩效目标分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了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
2.突出预算安排绩效导向。严格审核绩效目标,2023年,对15个预算部门、171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专家审核,反馈审核意见超2000条,规范管理8951万元预算资金。
3.强化事后评价及应用。2023年,钦北区开展2022年重点项目财政再评价工作,选取了5个重点项目,项目选取首次全覆盖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券、政府采购、部门整体支出5个领域。
(七)预算调整情况
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依照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区债务限额及其他相关政策变动等情况,对钦北区2023年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6410万元,其中:调入资金减少1339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7749万元;相应增加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4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钦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1800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4498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2500万元;相应增加钦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8002万元。
二、落实人大决议有关情况
2023年,钦北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更大力度“开源节流”,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1.高位谋划财源建设,完善财源建设激励机制
一是牢固树立财源意识和绩效理念,构建“齐心协力抓财源”的工作格局。制定《钦北区2023年财源建设工作方案》(北政发〔2023〕4号),通过建立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注重绩效考核等方式,组织钦北区全域全员聚财引税,将财源建设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二是引导各主管部门在出台产业支持政策要开展事前评估分析,将税收贡献作为事前评估分析的重要内容,对绩效评价反映支持财源建设效果不明显,对税收贡献较低的项目,压减预算规模或不再安排。三是定期召开财源建设会商会议,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和财税工作形势,统筹协调解决财源建设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财源建设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钦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43052万元,同比增长38.16%,增速排两县两区第二,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9.1%,较上年提高21.5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2.打造多极支柱财源,拓宽财源建设增长空间
一是立足区域优势,大力发展平陆运河经济带。大力发展平陆运河关联产业,支持本土建材企业参与运河工程建设,利用运河沿线石英矿等矿产资源和水运优势,谋划布局建筑用砂、石英制品等产业,承接钦州港自贸区产业延伸,为钦州市大宗商品应用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同时借助运河经济,吸引更多企业扎根钦北,培植地方税源,2023年平陆运河经济带已入库税费7400万元。二是不断优化工业结构,引领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四个围绕”理念,实施“工业强区”战略,紧抓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联动发展机遇,重点发展化工及关联产业。20个项目列入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3个项目列入2023年自治区第一批“双百双新”产业,数量排全市县域第一;培育新增规上企业9家,累计达到82家,数量创新高。三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深挖财源建设增长潜力。完善财税协同机制,严厉打击偷税、骗税行为,通过大数据提取企业申报数据的逻辑比对以及日常管理发现的问题,做好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核查,采取果断措施抓好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流失,堵塞收入漏洞。
3.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一是加强财税联动,优惠政策精准发力。落实落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多措并举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健全“政策找人”机制,减轻政策享受成本,为市场主体减负担、添动力、鼓后劲,助力经济企稳回升。二是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积极缓解融资难题。稳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2023年钦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钦北区辖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累计490笔,累计担保业务金额合计112813 万元,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积极响应“桂惠贷”政策落地生效,2023年钦北区“桂惠贷”投放1091笔185152万元,惠及市场主体861户,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295万元,惠企红利直达实体经济。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新签招商合同项目46个,总投资额220亿元,完成率116.4%,排全市县域第一。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1.加大投入,保障重点项目实施
一是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钦北区持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以创新驱动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在财政收入趋紧的形势下,钦北区2023年预算安排科技技术支出3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023年统筹各类支持工业振兴资金1573万元,引导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扩能,推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加大支持重大项目发展力度。钦北区采用多渠道筹措方式保障平陆运河(钦北段)沿线重点项目资金。已争取项目工作前期经费670万元用于平吉临港产业园区水资源论证和环评报告以及中国—东盟海铁联运钦州转运中心工程;积极申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3亿美元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务院批复列入备选项目规划;投入2023年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建设钦州市区市政桥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2.主动谋划,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
钦北区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稳定经济增长一揽子政策,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央“1010”重要文件,聚焦中央基建投资、制造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关注中央支持广西园区财税优惠政策进展,开展前瞻性、靶向性研究,积极主动参与政策制定,进一步抓准上级政策动向和工作节奏,加强沟通汇报,精准谋划、储备和申报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3年,钦北区共获得专项债券资金30338万元,一般债券资金8299万元,有效发挥了债券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助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硬化约束,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以“过紧日子”为引领,确保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支出,厉行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使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实施效果。二是强化资金统筹,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在资金使用方向上,精准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策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资金使用顺序上,确保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到最紧要的事情上。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2023年收回历年存量资金32534万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43710万元,是近三年来获得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最多的一年。
(三)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效能
1.强化预算编制改革,突破“零基预算”实现瓶颈
2023年,钦北区印发《钦北区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支出金额,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财力水平、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项目储备情况等,完善预算编制机制,严格落实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零基预算编审程序,强化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编制质效。
2.稳步推进一体化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控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业务全面覆盖,全流程闭环管理,全面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项目编制准确性,规范预算执行。全年预算执行更加规范,保证每个项目及预算资金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支付。依托一体化平台,对“三保”预算执行、“三保”专户管理等业务进行监测,稳住经济社会大局,确保财政平稳运行,2023年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
3.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覆盖全钦北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邀请评审专家针对2023年度的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提出超过2000条审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171个项目的预算资金管理,并首次实现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目标复核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探索预算绩效与预算一体化系统融合管理模式。2023年首次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及监控工作,顺利完成74个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自评的任务,实现绩效目标监控全覆盖。三是进一步推动预算部门评价改革。2023年首次开展项目支出部门评价工作,对全区预算部门所管理的重点项目支出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评价,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四)加强财政风险管控,保障财政运行安全平稳
1.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 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财预〔2022〕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的通知》(桂财预〔2022〕157号)要求,编制2023年“三保”预算。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启用“三保”资金专户,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收付,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2023年钦北区“三保”支出19706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56860万元,“保工资”支出136692万元,“保运转”支出3512万元。
2.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守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一是强化资金统筹,用活预算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采取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加大债务偿还力度。二是加强结构优化,切实化解债务风险。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便利类金融工具和中央有关金融政策,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缓释我区的到期债务,以时间换空间。三是全面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动态监管,守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预警体系,综合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定期统计分析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还本付息计划等情况。
3.严肃财经纪律,扎紧编密财经制度“笼子”
坚决维护制度严肃性,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规范收支行为,2023年组织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等行动,对财政专项资金和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核查摸清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推动完善制度措施,着力提升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强化巡视巡察等反馈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并通过举一反三、强化举措,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三、2022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重要事项延伸审计时提出了预算编制方面、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方面、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方面等问题。对此,全区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方面问题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预算收入执行情况方面问题
关于“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367.36万元”的问题。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全部上缴,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方面问题
1.关于“当年追加预算指标未形成有效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局、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等4个预算单位当年追加预算指标未形成有效支出,涉及指标金额1179.60万元。
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整改948.29万元,下一步将积极筹措资金,分批分次完成拨付工作,尽快完成该问题整改。
2.关于“代缴女性职工两癌保险费7.34万元”的问题,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中等12个预算单位代缴女性职工两癌保险费,涉及金额7.34万元。
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未及时收回存量资金271.93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对部门结转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涉及金额271.93万元。
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关于“未及时办理银行账户销户手续”的问题。
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关于“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 95.16万元”的问题,钦州市钦北区应急管理局、钦州市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8个预算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95.16万元。
截至2024年5月31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以往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关于“未及时足额征收存量土地出让收入15571万元”的问题。
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缴纳土地出让收入4464万元,剩余11107万元未能足额征缴。未能足额征缴的原因是部分地块界线重叠,征收尚未完成,华发地块高压线杆未迁移、市政配套道路未修建。下一步将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对接,梳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快追收土地出让金尾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区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及意见得到了较好执行。但是,当前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较小、“三保”资金需求量大、政府债务支出压力大等问题。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将认真按照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一)推进财源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纵深推进财源建设。牢固树立各级各部门财源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园区产业经济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稳定优质税源,提高经济发展税收贡献率。二是加强收入综合征管。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协调机制,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用好国家财税优惠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稳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管好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增加自有收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二)强化预算管理,发挥财政政策效能
一是把过紧日子落到实处。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把财政资金使用在刀刃上,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到最紧要的事情上。二是提升财政支出效用。下大力气盘活存量资金,将低效、无效的资金腾出来用于保重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三)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财政稳定运行
一是稳妥有序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隐性债务。二是稳妥消化财政暂付款。强化暂付款监测管理,加强库款管理,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统筹当年可用财力等方式逐步消化暂付款。严格预算约束,严控除化解债务风险和应急救灾外的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严控新增财政暂付款。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加大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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