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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钦北区决算的报告
—2023年6月28日在钦北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钦北区财政局 林壁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区财政局作关于2022年决算报告的汇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区编制了《关于2022年钦北区决算的报告》,已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钦北区决算草案情况
2022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区人大的监督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财政资金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拓宽财政收入渠道,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力保障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财政经济运行总体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8712万元,完成预算数99.71%,下降3.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531万元,转移性收入243181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8584万元,完成预算数97.17%,下降3.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473万元,转移性支出2211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128万元,均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需要对两个问题进行说明:一是2022年钦北区决算编制的口径与2022年预算编制的口径一致。二是与向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相差217万元,相差的主要原因是调入资金决算数相比预算执行数减少2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不含年终结余)相差405万元,相差的主要原因是上解上级支出决算数相比预算执行数减少40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531万元,完成预算数98.65%,增长7.07%,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669万元,增长9.7%。其中:税收收入31161万元,完成预算数66.48%,下降27.62%,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税收收入33299万元,下降23.53%;非税收入34370万元,完成预算数175.79%,增长89.3%,大幅度增长原因是2022年有行政事业单位公租房经营权转让收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收入等一次性大额非税收入因素。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2.45%,比上年提高22.79个百分点。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8869万元,完成预算数56.22%,下降37.54%,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值税11007万元,下降22.48%,下降原因为受疫情以及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因素影响。
(2)企业所得税3543万元,完成预算数63.84%,下降17.72%,下降原因是企业利润下降、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等。
(3)资源税588万元,完成预算数26.73%,下降72.74%,下降原因是2021年清理部分企业资源税,且“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范围扩大。
(4)城市维护建设税1412万元,完成预算数47.86%,下降44.76%,下降原因是“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范围扩大。
(5)印花税1562万元,完成预算数104.13%,增长21.84%,增长原因是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催缴入库。
(6)土地增值税2692万元,完成预算数86.84%,下降12.65%,下降原因是“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范围扩大。
(7)车船税512万元,完成预算数18.29%,下降81.6%,下降原因是从2022年起,市财政局调整了主城区车船税征收入库办法。
(8)耕地占用税494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是对全区历年批复的建设用地批次进行核对补缴工作。
(9)契税2722万元,完成预算数32.02%,下降67.51%,下降原因是从2022年起,市财政局调整了主城区个人缴纳契税征收入库办法。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专项收入2712万元,完成预算数76.39%,下降10.67%。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221万元,完成预算数68.7%,下降30.1%,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入和土地闲置费等一次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罚没收入2270万元,完成预算数184.4%,增长22.37%,主要原因是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暂扣款及犯罪嫌疑人自愿退出的非法所得同比增加。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4155万元,完成预算数344.04%,增长320.01%,主要原因是转让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经营权取得收入13926万元,取得污水处理厂经营权转让收入9082万元。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243181万元,下降5.47%,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212711万元,增长7.85%,其中:返还性收入63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2248万元,增长16.48%,增长原因是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以及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合计1209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113万元,下降29.95%,下降原因是教育、住房保障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
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财力部分已经统筹用于“三保”等各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有专项用途的部分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按规定安排用于指定项目。
(2)债务转贷收入16865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8733万元;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72万元;
(5)调入资金2000万元,全部从政府性基金调入。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47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47%,下降6.2%。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13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下降0.27%。
(2)教育支出110738万元,完成预算99.81%,增长0.77%。
(3)科学技术支出295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增长132.08%,主要原因是拨付企业扶持项目补助资金同比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5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下降10.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18619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下降4.8%,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同比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13072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增长69.94%,主要原因是拨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费4481万元,上年无此类支出。
(7)农林水支出40684万元,完成预算数87.19%,增长0.59%。
(8)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20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增长14.81%。
(9)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增长157.14%。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22111万元,完成预算数106.88%,增长47.8%,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12688万元,增长101.78%。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23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0872万元,完成预算数87.55%,下降19.26%,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900万元,上年结余36308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9455万元,完成预算数43.57%,下降48.25%,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7455万元,调出资金20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417万元,主要是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万元,上年结转64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4367万元,完成预算数92.12%,增长0.51%,其中:本年收入408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524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42043万元,完成预算数99.98%,增长4.03%。其中:本年支出4204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2324万元。
(五)其他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500万元,全年动支预备费2077万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支出,结余142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两费”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的“三公两费”执行情况。2022年“三公两费”经费支出957万元,下降40.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3万元,下降58.84%,下降原因为购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下降27.0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下降1.02 %;会议费201万元,下降59.98%,下降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开展会议的次数减少;培训费395万元,下降35.94%,下降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开展培训的次数减少。
3.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2年末预算周转金405万元,与上年持平。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2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287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423万元。
5.其他情况
(1)债务限额。2022年钦北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9606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046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5600万元。
(2)债务余额。2022年钦北区年初债务余额162059.71万元,当期新增40765万元,当期减少80000万元,2022年钦北区年末债务余额为194825万元,年末债务余额未超过债务限额。其中:(1)2022年钦北区年初一般债务余额50860万元,当期新增16865万元(其中再融资7900万元),当期减少(偿还本金)8000万元,期末余额59725万元;(2)2022年钦北区年初专项债务余额111200万元,当期新增23900万元,期末余额135100万元。
(3)当年政府债券安排情况。2022年上级下达钦北区一般债券1686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广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2020—2023)26万元、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寺江卫生院段防洪整治工程659万元、钦州市钦北区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520万元、钦北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311万元、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400万元、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850万元、钦州市钦北区2022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1558万元、钦州市钦北区2022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750万元、钦北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项目246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2645万元和再融资一般债券7900万元(已全部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本金);2022年上级下达钦北区专项债券239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钦州市钦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22500万元、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项目1400万元。
(4)当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钦北区共还本付息14704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券本金8000万元,偿还利息670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2201万元,专项债券利息4503万元)
6.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2022年,钦北区编制部门预算前先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覆盖所有财政支出。实现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预算与目标的联通,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同批复、一同公开。
(2)财政再评价提质增效。2022年,区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年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并对6个部门中的8个本级重点项目开展财政再评价,涉及预算金额2138万元。
(3)持续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监控。2022年,钦北区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监控工作。自行监控项目377个,监控资金73247万元。财政重点监控项目3个,通过监控及时调整预算,实现监控成果应用。
7.预算调整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362963万元调整为309609万元,执行数3087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从362963万元调整为307289万元,执行数29858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164467万元调整为103800万元,执行数9087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从164467万元调整为90559万元,执行数3945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从88万元调整为111万元,执行数1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4万元调整为24万元,执行数0万元。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对2022年预算的决议以及区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钦北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严格预算执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2022年财政工作稳定持续向好,为落实人代会部署要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1.“建大港”,打通经济发展通道。钦北区全面落实四轮驱动战略,将平陆运河(钦北段)沿线重点项目列入重点投入方向。在财政可承受、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用多渠道筹措方式保障平陆运河(钦北段)沿线重点项目资金。钦北区根据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建设工作重点,建立平陆运河(钦北段)沿线重点项目库,截至2022年底已有六个项目立项,分别是平吉临港产业园项目、中国-东盟海铁联运钦州转运中心工程、龙湾片区项目、九佰垌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文头麓至金华北路一级路、大片水厂扩网引水到平吉水厂和古秀水厂项目。2022年,钦北区争取自治区项目工作前期经费50万元,用于钦州市园区区域评估工作经费—平吉临港产业园区水资源论证以及环评报告支出。中国-东盟海铁联运钦州转运中心工程获得上级补助170万元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壮产业”,稳步推进工业强区战略。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申报产业奖补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工业投入和优化投资方向,全力推动工业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东岚新型交联剂、埃索凯三元前躯体项目等4个项目获批“双百双新”项目,新增培育埃索凯年产15万吨高纯硫酸锰技改、南海化工浓缩工艺等12个项目获批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项目。2022年,钦北区获得产业扶持资金1293万元,其中广西海枫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千企技改”工程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钦州南海化工有限公司获得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资金150万元、钦州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等两个企业获得工业互联网和两化融合资金250万元。二是不断壮大“6+N”高质量轻工产业集群。2022年,钦北区培育新增钦江药业、海枫光学材料、绿源木业等规上企业14家,全区累计规上企业74家。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经济增长点。一是加大文化旅游发展。2022年钦北区安排全域旅游创建专项资金489万元,推动全区全域旅游建设,用于旅游道路、平吉九佰垌农业公园、大寺望海岭滑翔伞基地等的建设,构建“大旅游产业”的新格局,推动我区文化旅游发展焕发出新的活力。不断推进农文体旅融合发展,实施望海岭国际滑翔伞基地、翠湖田园等景区提质工程,顺利通过第二批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复核。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促消费。组织99家批发企业参加2022年广西“33消费节”系列活动,发放消费券引流线下实体店消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拉动市场消费力度。
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负纾困。钦北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严格执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纳入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2022年,钦北区留抵退税额14920万元,有力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不断夯实经济稳定运行、质量提升的基础。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为301户经营户减免租金,减免金额437万元。
(二)守住民生保障底线,提高财政支出精准性
1.筑牢兜实“三保”底线。钦北区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放在财政支出的突出位置,牢牢守住“三保”底线。一是足额安排“三保”经费年初预算,确保预算安排不留保障缺口。二是年度执行中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在资金调度上优先保障“三保”需要,在预算管理上杜绝超预算安排。2022年,钦北区“三保”支出173223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07028万元、“保运转”支出2419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63776万元。三是动用预备费2077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工作。财政报表系统从多张报表入手,横纵向对比,加强对地方财政运行的研判分析。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地方债务还本付息、暂付款、国库库款等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数据实现汇总系统、一体化系统、监测系统三系统数据相符,形成联动机制,确保数据严谨性。二是加强库款资金调度管理,动态跟踪监测库款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企业退税、疫情防控、“三保”以及稳经济重点项目等资金需要。严禁违规新增财政暂付款,2022年,钦北区消化暂付性款项10082万元。三是持续深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础上,全面整合各系统资源,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动态监控相结合,加快支出进度。
3.整合资金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2年钦北区共统筹安排21811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建设,其中: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87万元,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156个,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需求统筹安排资金,按照优先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的原则,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支持开展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安排“美丽村屯”建设资金1440万元,完成23个市级以上“美丽村屯”示范性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风貌提升,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打造一批有文化底蕴的、有新兴特色的、有可持续发展的美丽村屯示范点;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84万元,实施乡村振兴项目17个,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
1.切实防范风险,牢守“底线”“红线”。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实行举债不得突破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限额,本级财政将政府债务举借和偿还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积极筹措资金,用好上级转贷的地方政府性再融资债券,确保到期债务偿还任务完成。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钦北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定期通报监测结果。牢牢守住不突破债务限额的“红线”,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严格规范高效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一是加快债券支出进度。根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各部门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对经济形成有效的拉动。二是对专项债券实行专账管理。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开设监管账户,用于专项债券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确保专项债券切实使用在项目上,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不定期通报政府债券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做好政府债券各项工作。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持续加强钦北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及时评估钦北区政府债务风险并做好预警管理工作。一是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债,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二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三是加强债务管理,既要积极推进,又要谨慎稳健。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有序推进。
(四)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1.落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钦北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百姓过好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做到节用为民。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支出957万元,比上年减少644万元,下降40.24%。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2022年钦北区收回历年存量资金15813万元,其中重新安排使用14248万元,统筹安排使用1565万元用于补充收支缺口,平衡预算。
2.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以信息化手段驱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2022年,全区170个预算单位通过一体化开展了预算编制、执行等业务,实现了全区覆盖。通过在预算一体化系统编制预算,真正实现从上至下全方位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分析能力,提升预算执行效率,确保资金使用率。扎实推进零基预算管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零基预算编制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3.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一是全面实行全流程“云”交易,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2022年,钦北区完成项目采购电子招标82次,采购预算金额1571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483万元,节约资金234万元,资金节约率1.48%。二是认真贯彻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相关法规政策,做好框架协议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工作,做好与钦北区现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政策的衔接,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2022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征集了2023-2024年钦北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保险公司8家。
(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推进制度建设,严格把控评价质量。2022年,钦北区先后出台了《钦州市钦北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钦州市钦北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指南》《钦州市钦北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细则》等管理流程办法,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在事前评估、目标编制、评价结果运用等环节开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流程制度引领改革,形成机关绩效考评与预算绩效管理联动机制,持续推进改革进程。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管理理念,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为财政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钦北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全过程、全体系、全覆盖,依托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所有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所有财政支出全部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随预算一同报送区人大审查,一同批复,一同公开,年中执行有监控,年末终了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
三、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提出了存在部分预算收入管理不到位、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部分项目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和评审不够严谨等问题。对此,全区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部分预算收入管理不到位
1.关于“区财政局部分非税收入(含利息收入)8547.47万元未上缴国库”的问题。截至2023年5月31日,已将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8547.47万元全部上缴国库,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征缴14115万元”的问题。截至2023年5月31日,已缴纳追缴土地出让收入5960万元,尚欠缴土地出让收入8155万元,未能足额征缴的原因是部分地块界限重叠,征收尚未完成。下一步将梳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多部门配合追收土地出让金尾款。
(二)部分转移支付支出进度缓慢
1.关于“区财政局向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林业局等3个单位下达的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指标329万元用于建设钦北区紫胶林场(营地管护用房)、钦北区稚梦婴幼学苑托育中心、钦北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等3个项目的支出进度为0”的问题。
截至2023年5月31日,已拨付钦北区粮食应急分拨物流项目(钦州市钦北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水土保持补偿费5万元,钦州市钦北区稚梦婴幼学苑托育中心项目工程款3万元、钦北区紫胶林场(营地管护用房)项目补助款10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筹措资金,分批、分次拨付项目资金,尽快完成问题整改。
2.关于“区财政局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资金指标5409万元的支出进度仅为12.64%,且工程处于停工状态”的问题。
截至2023年5月31日,已拨付658万元,整改金额10万元,支出进度12.64%。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分批、分次拨付项目资金,同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督促施工方尽快复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发挥资金效益,完成整改工作。
(三)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1.关于“钦北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一般债券资金956万元的支出进度6.8%”的问题。
截至2023年5月31日,财政已安排支出411万元,项目业主实际支付411万元,资金结余545万元,支付进度42.99%。
2.关于“钦北区粮食应急分拨综合物流设施项目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的支出进度9.82%”的问题。
截至2023年5月31日,财政已安排支出2000万元,项目业主实际支付2000万元,资金结余4000万元,支付进度33.33%。
3.关于“钦北区综合供水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500万元的支出进度8.4%”的问题。
截至2023年5月31日,财政已安排支出1212万元,项目业主实际支付1112万元,资金结余1388万元,支付进度44.48%。
4.关于“中国北部湾望海岭国际滑翔伞基地项目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的支出进度0.4%”的问题。
截至2023年5月31日,项目刚完成公开招投标和其他前期工作,工程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5.关于“北部湾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3000万元的支出进度36.09%”的问题。
截至2023年5月31日,财政已安排支出8800万元,项目业主实际支付8800万元,支付进度38.26%,资金结余14200万元。
(四)部分项目预算控制价的编制和评审不够严谨
关于“市第八小学2016年建设的钦州市第八小学行政办公楼工程(综合楼2#)在控制价评审时未能发现清单编制错误加以修正,导致增加造价18.68万元”的问题。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加强对接沟通,要求项目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及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确保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经初步对接,施工单位已经同意。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认真审核工程量清单与定额内容,纠正中介公司修改工程量清单单位及定额单位的现象,以保证工程量单位的准确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区各项财政预算工作扎实开展,决算总体情况较好,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财政平衡压力不断加大。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促进财源建设持续壮大财政综合实力。在以后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财源建设,拓宽收入渠道
一是财税部门强化收入征收管理,精准把握重点税源变化情况,深入剖析影响组织收入的各项因素,把握税收增长点,如:加强对平陆运河经济带的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对重点开工项目施工方的监管和服务力度等。各部门加强平陆运河经济带财源建设,关注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新增财源。二是各部门严格落实《钦北区2023年财源建设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根据职能深度参与主动谋划和推动财源建设工作,形成推动财源建设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大争取上级支持力度,围绕上级政策取向和资金投向,深入挖掘钦北区各方面特殊因素,争取上级给予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在资金使用方向上,精准聚焦重大决策部署,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政策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资金使用顺序上,确保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到最紧要的事情上。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无预算无支出”,对部门年度中新增的支出事项,原则上通过统筹部门机动业务经费、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现有部门预算解决。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努力构建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三)加强风险防控,严守风险底线
一是稳妥有序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优化后续年度化债方案,积极盘活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隐性债务。通过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开展缓释到期隐性债务,稳妥有序推进区本级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工作,进一步降低区本级债务风险。二是扎实做好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严格执行2023年度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计划,及时上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资金,确保按时偿还,维护政府信誉。三是争取再融资债券支持,进一步缓释全区偿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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