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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2月15日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北政函〔2023〕5号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6日
效力状态: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北区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

2023-02-16 10:50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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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关于请求审定〈钦北区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钦北乡振报〔20234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资金使用计划,现钦北区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批复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5303.37万元。

二、就业帮扶项目606万元。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873.63万元。

四、教育帮扶项目400万元。

五、项目管理费50万元。

六、其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85万元。

请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和抓好项目管理,确保各项资金使用规范,发挥应有效益。

附件:钦北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拟实施项目汇总表(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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