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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2-05-12 00:00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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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214


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216号)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入列2022年政府收入分类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要结合本区实际工作需要,资金安排要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等重点地区,聚焦监测对象等重点人群,衔接资金用于相关任务方向的资金要优先支出产业发展增收,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55%,且不得低于2021年的资金占比。

二、各单位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以及自治区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监管力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衔接资金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2512日


附件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此次下达

桂整合〔20221号已下达中央衔接资金合计

2022年下达中央衔接资金

合计

中央资金工作任务

合计

中央资金工作任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钦北区

250

100

150

5803

6053

5440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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