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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
202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钦北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能是:(一)根据区委、区政府委托,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政策性、规章性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指导全区民政工作。(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镇、村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编绘和审定全区标准行政区划图。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镇、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镇、村行政界线争议的调查处理。(五)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六)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八)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自治区情市情区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十)承担辖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制度,办理全区国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十一)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民政局共设2个股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政事业发展股。3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即钦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管理服务中心(钦北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钦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钦北区养老发展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6年钦北区民政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25人,实有在职21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33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5人,参公管理8人,其他全额事业12人),编内实有在职21人(其中行政5人,参公管理4人,其他全额事业12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33人。
2.后勤控制编制数2人,实有后勤控制岗位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2560.93万元,支出总预算2560.9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预算数2688.62万元,减少127.69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上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相应增加,本级预算资金相应减少。总支出较上年预算数2688.62万元,减少127.69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上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相应增加,本级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6年总收入2560.93万元,较2025年度预算数2688.62万元,减少127.69万元,下降4.75%,收入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上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相应增加,本级预算资金相应减少;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0.93万元,占总收入100.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256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56%,同比增加36.51万元,增长9.42%;支出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213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44%,同比减少164.21万元,下降7.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上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相应增加,本级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划分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9.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39%,比上年减少133.71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上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相应增加,本级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3%,比上年增加2.17万元,增长19.19%,主要原因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比上年增加3.12万元,增长13.0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24.16万元,占支出预算16.56%,比上年增加36.51万元,增长9.4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32.0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8.29%,比上年增长33.98万元,增长11.40%,主要原因是:发放以前年度工资绩效。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4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88%,比上年增长2.34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相应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64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3.82%,比上年增长0.19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36.77万元,占支出预算83.44%,比上年减少164.21万元,下降7.14%。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3.0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0.14%,比上年增长3.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增加。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3.6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99.86%,比上年减少167.29万元,减少7.27%,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上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相应增加,本级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6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16万元,项目支出2136.77万元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72万元,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
行政运行247.98万元,比上年增加26.15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是: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同比与上年持平。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35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行政单位离退休58.01万元,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及相关费用的支出相应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4万元,比上年增加4.67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相应增加。
儿童福利420.16万元,比上年增加6.13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标准较上年相应提高。
老年福利616.85万元,比上年减少18.07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人数较上年减少。
殡葬36.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同比与上年持平。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同比与上年持平。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00.25万元,比上年增加44.24万元,增长12.43%,主要原因是: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较上年相应提高。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1.27万元,比上年减少14.93万元,下降32.32%,主要原因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上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相应增加,本级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01.16万元,比上年减少186.18万元,下降23.65%,主要原因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上级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相应增加,本级预算资金相应减少。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流浪乞讨救助人数比去年相应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13.48万元,比上年增加2.17万元,增长19.19%,主要原因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住房公积金26.95万元,比上年增加3.12万元,增长13.0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原因是同比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0万元,比上年预算0.60万元减少0.30万元,下降5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同比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30万元,同比减少0.30万元,下降5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同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同比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行政运行33.42万元,较2025年度预算数31.08万元,增加2.34万元,增长7.5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实有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0万元,0%,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0万元,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0万元,同比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所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局本级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0(二层)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1个,预算资金2136.77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601.16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重点项目二: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538.8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符合申请条件高龄老人纳入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重点项目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项目420.16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符合申请条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生活保障金保障范围。
重点项目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241.49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发放重度残疾人补贴,保障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重点项目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8.76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发放困难残疾人补贴,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6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钦北区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6〕 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5166,联系人:苏江萍)
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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