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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
202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机构设置情况
镇机关行政单位1个,下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1)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农业服务中心;(3)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便民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4)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4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截至2025年12月底,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人员编制数100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市纪委派驻编0人,参公事业编制1人,非参公事业编制60人。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实有聘用人员15人,其中:后勤服务控制编2人,非实名制0人,经批准聘用5人(有政府批示,不含后勤服务控制编和非实名制),自聘8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2470.33万元,支出总预算2470.33万元。总收入较上年预算数2291.15万元,增加179.18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总支出较上年预算数2291.15万元,增加179.18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6年总收入2470.33万元,较2025年度预算数2291.15万元,增加179.18万元,增长7.82%,收入总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68.26万元,占总收入99.9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6万元,占总收入0.08%。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247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9.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47%,同比增加187.60万元,增长9.05%;项目支出21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3%,同比减少8.42万元,下降3.84%。支出总预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7.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58%,比上年增加75.58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防支出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9%,比上年增加79.80万元,增长54.1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63.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8%,比上年增加8.81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55.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4%,比上年减少24.43万元,下降30.5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城镇垃圾处理费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59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21%,比上年增加27.65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工资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12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1%,比上年增加11.77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59.57万元,占支出预算91.47%,比上年增加187.60万元,增长9.0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011.6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9.03%,比上年增长174.15万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6.3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6.48%,比上年增长6.71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邮电费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58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4.50%,比上年增长6.74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离任村干部增加,发放城乡养老保险补助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0.76万元,占支出预算8.53%,比上年减少8.42万元,下降3.84%。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6.8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22.21%,比上年减少20.00万元,减少29.94%,主要原因是:把项目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列入了基本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9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77.79%,比上年增长11.58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镇政府工作经费(非税)和垃圾处理费(非税)项目支出增加。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6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9.57万元,项目支出210.76万元。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人大会议1.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大会议1.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与上年持平。
行政运行1313.38万元,比上年增加59.56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32万元,比上年增加16.02万元,增长23.80%,主要原因是:镇政府工作经费(非税)支出增加。
兵役征集2.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兵役征集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5%,,与上年持平。
行政单位离退休74.55万元,比上年增加61.48万元,增长470.3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59万元,比上年增加18.32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63.62万元,比上年增加8.81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3.38万元,比上年减少20.50万元,下降27.75%,主要原因是:环卫设备日常经费减少。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98.11万元,比上年增加27.65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工资支出增加。
住房公积金126.32万元,比上年增加11.77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6万元,减少3.94万元,下降65.67%,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原因是城市环境卫生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9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99万元,比上年预算8.00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0.13%,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车辆老旧,上年进行了大维修,今年维修费减少。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计划安排人次0次。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2.39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42%,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下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或考察等形式所产生的一系列接待开支,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5.6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购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5.6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行政运行146.32万元,较2025年度预算数139.61万元,增加6.71万元,增长4.8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6.9万元。同比减少2.1万元,23.33%,其中:集中采购6.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1万元,下降了23.33%;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镇政府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3辆,其中:局本级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3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9个,预算资金210.76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项目46.38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表为:月清运垃圾约800吨,确保垃圾清运质量达标,切实提升我镇的环境卫生质量,推动“美丽钦北·宜居乡村”建设。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6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钦北区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6〕1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811378,联系人:黄坚)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
2026年03月25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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