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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辖区内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三)、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八)、负责街道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街道人大工作。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属钦北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于2012年7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办事处内设5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立有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下辖四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是:白水塘社区居委会、永福社区居委会、沙坡社区居委会和北营社区居委会。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预算管理,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行单位独立核算。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35人,实有在职 33 人,实有退休 2 人。其中行政编制8个,实有在职人数7人,实有退休 1 人;事业编制27个,实有在职人数为26人,实有退休 1 人。其中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编制9个,实有在职人数9人,实有退休 1 人;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编制10个,实有在职人数10人;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编制5个,实有在职人数5人,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2个,实有在职人数为2人。其他人员:机关服务后勤人员1人、党建组织员2人、社区干部35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0人、财政聘请环卫人员120人、原城区财政所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 1103.83 万元,支出总预算 1103.83 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43.98 万元,减少 3.8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总支出较上年减少 3.8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 1103.83 万元,同比减少 43.98 万元,下降 3.83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03.83 万元,同比减少 43.98 万元,下降 3.83 %。
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 1103.8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71.4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7.06 %,同比减少 45.11 万元,下降 3.93 %;项目支出 32.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94 %,同比增加 1.13 万元,增长3.61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七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 72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5.36 %,同比减少 13.11 万元,下降 1.78 %。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 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18 %,同比增加0.5万元,增长 33.33 %。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 46.2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19 %,同比减少 16.45 万元,下降 26.22 %。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 17.3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57 %,同比减少 12.75 万元,下降 42.37 %。
(5)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5万元,同比减少0.36万元,下降6.72 %。
(6)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 27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7%,同比增加 6.79万元,增长2.55 %。
(7)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 39.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54 %,同比减少 8.6 万元,下降 18.03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1071.4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7.06 %,同比减少 45.11 万元,下降 4.04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26.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98 %,同比减少 42.51 万元,下降 3.98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31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3.83 %,同比减少1.93 万元,下降4.3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2.7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0.25%,同比减少0.67万元,下降 19.42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32.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94 %,同比增加 1.13 万元,增长 3.61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0 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32.4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4 %,同比减少1.13 万元,下降3.61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103.8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071.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32.4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1.5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为街道办人大联络办公支出。
2.行政运行 719.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兵役征集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2.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获得荣誉增发部分退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行政单位医疗17.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卫设备日常经费支出。
8.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7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8.79万元,项目支出 23.9万元,主要用于选任(选聘)专职化工作者、党建组织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区级),城市社区公务费支出。
9.住房公积金3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街道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街道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与去年同期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与去年同期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 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19.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街道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2.02万元,同比减少28.84 万元,下降 70.58 %,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0 %,同比减少40.86 万元,下降100 %;分散采购预算 12.0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 %,同比增加12.02 万元,增长100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12.0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街道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1 辆,其中:街道办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 1辆,实有车辆 1 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 辆(越野车 0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 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 辆),公务用车 0 辆(越野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 辆);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街道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 1 辆,其中:街道办本级 1 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 1 辆(越野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老干部工作用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 辆,大型普通客车 0 辆),公务用车 0 辆(越野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 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 5 个,预算资金32.4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钦北区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8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563268 ,联系人:张娴)
钦北区子材街道办事处
2025年 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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