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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寺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大寺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寺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钦北发〔2024〕6号)精神,结合大寺镇实际,大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4个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1.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属大寺镇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林业、交通 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上 述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上述领域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承担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长级),副主任2名。
2大寺镇便民服务中心,属大寺镇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基层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以及民政、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生育、退役军人等领域 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上述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上述领域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本辖区“五险一金”等业务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承 担各种社会保障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负责对村组卫生、健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军 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系转接、信访接待、权益维护、就业扶持、 优抚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做好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 “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 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 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身边。
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 其他工作任务。
3.大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属大寺镇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行使乡镇政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基层 综合执法职能。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 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部门提出建议。协调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 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协调指导本辖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协 助做好执法信息网络联网、网络设施管理和网络技术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关切群众反映的治安 热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治理,督促推动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深化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行业。组织协调推进本辖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协调开展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 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防范化 解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护路护线联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工作,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的跟踪和总结。
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 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4.大寺镇农业服务中心,属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发展、农村经济、水产畜牧兽医、 农业机械化、水利、水土保持、林木种植、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上述领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上述领域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新技术、新品 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组装集成与推广普及,为农民 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土壤质量监测、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处置。负责做好农作物常规良种的保 存和扩繁、农业节水灌溉、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信息和 教育培训服务。负责组织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负责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开 发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动物强制免疫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协助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品种繁育改良工作。负责水产畜牧兽医的技术服务、培训及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的管理。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并对农业机械经营服务实体进行管理和指导。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农机手(操作手)参 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负责组织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等各类 人员的培训及农机维修网点,协助做好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做好农业机械化事业统计和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的管理台账。协助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和农机作业 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和业务管理。强化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库区移民和推进河长制有关服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做 好防汛、抗旱、排涝等工作。
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 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寺镇政府共设了5个部门,分别是:大寺镇政府(本级)、大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大寺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寺镇农业服务中心、大寺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大寺镇政府人员编制数107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截至2024年12月底,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99人,其中:行政编42人,非参公事业编59人。大寺镇政府后勤服务控制数4人,非实名制编0人。截至2024年12月底,实有聘用人员4人,其中:后勤服务控制编4人,非实名制0人,经批准聘用7人(有政府批示,不含后勤服务控制编和非实名制),自聘16人。
第二部分:大寺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大寺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431.93万元,支出总预算2431.9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32.37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合并,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0.56%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合并,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办公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431.93万元,同比增加232.37万元,增长10.5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6.93万元,同比增加240.37万元,增长11.09%。
政府性基金拨款25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66.67%。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18 万元,下降10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合并,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办公经费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243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45%,同比增加238.39万元,增长12.3%;项目支出25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5%,同比减少6.03万元,下降2.3%。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444.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41%,同比增加284.92万元,增长24.5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0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同比减少31.95万元,下降13.49%。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同比减少36.43万元,下降39.04%。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2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0.13%。
(5)国防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与去年持平。
(6)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1%,同比增加7.71万元,增长10.59%。
(7)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1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05%,同比增加7.95万元,增长1.5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17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45%,同比增加238.39万元,增长12.3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35.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57%,同比增加229.87万元,增长13.4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5.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7%,同比增加10.33万元,增长7.6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5.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91%,同比减少1.81万元,下降1.8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5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55%,同比减少6.03万元,下降2.3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6%,同比减少87.24万元,下降61.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98%,同比增加83.5万元,增长75.5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1%,同比减少2.29万元,下降23.39%。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0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75.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5.1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24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4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补助12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经费0.5万元,大寺镇政府工作经费(人员工资)10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54.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126.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人大会议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为顺利完成人大会议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85.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85.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励支出。
7.兵役征集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征兵工作费用的支出。
8.行政单位离退休69.47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7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57.7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费用支出。
1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1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05万元,项目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及村级办公费、党建工作站工作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1.城市社区支出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筹人员工资。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与上年持平。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3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242.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7.35万元,同比增加2.35万元,增长47%,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分散采购预算7.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35万元,增长47%。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3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镇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0个,预算资金256.46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重点项目一: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项目48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我镇月产垃圾约840吨,每月支出垃圾清运费4万元,年垃圾清运费约48万元,通过外包后确保垃圾清运质量达标,切实提升我镇的环境卫生质量,推动创造良好的宜居乡村环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钦北区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8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718221,联系人:黄钦萍)
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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