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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八)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共设5个办公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即钦北区新棠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钦北区新棠镇农业服务中心、钦北区新棠镇便民服务中心(新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钦北区新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人员编制总数为83人,实有在职79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2人。具体情况如下:
1.新棠政府行政编制数32人,编内实有在职32人。
2.钦北区新棠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核定编制数12人,编内实有在职10人。
3.钦北区新棠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11人,编内实有在职10人。
4.钦北区新棠镇便民服务中心(新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数15人,编内实有在职15人。
5.钦北区新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数13人,编内实有在职1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474.40万元,支出总预算1474.4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61.31万元,增长12.2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收入总预算随之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2.2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相应支出随之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474.40万元,同比增加161.31万元,增长12.2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9.90万元,同比增加170.81万元,增长13.1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50万元,同比增加1.50万元,增长50%。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
收入增减原因说明: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随之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7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6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53%,同比增加182.16万元,增长15.41%;项目支出预算110.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7%,同比减少20.85万元,下降15.9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97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91%,同比增加205.85万元,增长26.88%。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4%,同比无增减。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32.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0%,同比增加4.76万元,增长3.72%。
(4)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43.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4%,同比减少18.31万元,下降29.66%。
(5)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42.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8%,同比增加0.44万元,增长1.05%。
(6)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188.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77%,同比减少50万元,下降20.98%。
(7)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9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5%,同比增加18.56万元,增长24.7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6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2.53%,同比增加182.16万元,增长15.4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03.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8.2%,同比增加166.16万元,增长16.0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8.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同比增加17.88万元,增长17.7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1%,同比减少1.88万元,下降4.2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47%,同比减少20.85万元,下降15.91%。支出减少原因说明:控制项目经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38%,同比增加18.74万元,增长164.1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62%,同比减少39.59万元,下降33.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6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64.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5.6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93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人大会议经费1.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用于镇召开人大会议费用。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兵役征集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征兵工作项目开支。
5.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4.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发放离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补助。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规定全部用于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43.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筹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城乡环境卫生办公经费等支出。
9.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88.2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61.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党建工作站经费支出。
10.住房公积金93.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城市环境卫生科目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31%,同比增加1.50万元,增长50%。主要用于自筹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镇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03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3万元,比上年预算5.63万元减少0.10万元,同比下降1.78%。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50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66.67%。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镇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5.03万元,同比增加0.90万元,增长21.7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5.03万元,同比增加0.90万元,增长21.79%。主要用于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933.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新棠镇人民政府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1.23万元,同比减少7.514万元,下降40.09%,其中:集中采购11.2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7.514万元,下降40.09%;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3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7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5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镇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镇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0个,预算资金110.16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5年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用项目32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垃圾清运质量达标,切实提升我镇的环境卫生质量,推动“美丽钦北·宜居乡村”建设。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钦北区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8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381038,联系人:黄小巧)
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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