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4-28 09:21     来源:钦北区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林业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林业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和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县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3)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按职责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指导监督各行业按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开展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林下经济开发,发展林下种养。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7)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全区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林业系统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巡护、林区火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林区监测预警、林区火源管理等森林防火工作并督促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9)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区级资金、国有资产,提出全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土地沙化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11)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林业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和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5企业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广西王岗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钦北区林业技术推广站、钦北区林长服务中心、钦北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企业是:钦北区紫胶林场(财政差额拨款补助企业)和钦北区木材公司(无财政经费拨款补助企业)。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林长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47人,实有在职4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2人。具体情况如下:

局机关编制数47人,编内实有在职4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807.56万元,支出总预算807.5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45.12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较上年增长了143.90%。总支出较上年增长5.92%,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807.56万元,同比增加45.12万元,增长5.59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7.56万元,同比增加45.12万元,增长5.59%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5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增加预算项目收入85.55万元,同比增长143.90%,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80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04%,同比减少40.44万元,下降5.75%;项目支出14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96%,同比增加59.45万元,增长143.90%。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9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62%,同比减少14.15万元,下降15.08%。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1%,同比减少19.15万元,下降71.54%。

3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31.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6%,同比增加78.87万元,增长12.48%。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4.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1%,同比减少0.46万元,下降0.8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6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04%,同比减少40.44万元,下降5.7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7.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9%,同比减少36.03万元,下降5.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9.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1%,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0.9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5.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40%,同比减少4.97万元,下降12.1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4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96%,同比增加85.55万元,增长143.9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84%,同比减少31.03万元,下降60.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2.76%,同比增加120.00万元,增长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4.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39%,同比减少1.42万元,下降22.40%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62.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48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钦北区林长工作经费2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2025年末维持钦北区森林覆盖率≥64%、钦北区森林蓄积量≥680万立方米。

3.行政单位医疗26.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54.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预算66.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6.行政单位离退休27.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获得荣誉退休费及退休补助。

7.森林资源培育支出预算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钦北区2023年度油茶新造林财政补助兑现。

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预算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森林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本级财政补贴。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8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80万元,比年预算10.80万元增长0,同比持平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持平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在保证日常运转的条件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实行“零增长”“负增长”制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0.8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来访上级主管单位,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参照上年预算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10.0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10.0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保障单位车辆运行费用。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486.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4.92万元,同比减少1.42万元,下降22.40%,其中:集中采购4.9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42万元,下降22.4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9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直属机关服务中心,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14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油茶新造林财政补助项目10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钦北区2023年度油茶新造林补助兑现。

重点项目钦北区林长工作经费项目25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推进钦北区林长制正常实施。

重点项目: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本级财政补贴2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森林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保障林农利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钦北区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20258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3681089,联系人黄朱丽

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

2025423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20160664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