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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招商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招商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招商促进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区政府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本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和投资投诉工作情况、向区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招商引资的调研工作,草拟招商引资的激励措施,建立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钦北区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大招商项目的宣传和推介、收集整理并发布各类招商信息。
(4)负责收集、整理、包装重大对外招商项目,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储备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
(5)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活动计划,组织落实我区举办或参加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和协调全区性的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策划、组织实施钦北区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的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牵头负责组织钦北区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7)根据区政府的授权,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钦州市以及我区的有关规定,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企业或投资者投诉事项;对投资企业或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向下一级投诉机构或本级受诉单位交办、转办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根据区政府的授权,在办理投诉事务中负责调查、转办、督查、协调等工作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招商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8)根据钦北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区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项目储备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开展项目招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招商引资的统计上报工作,研究提出完成目标的措施和建议,加强对招商引资人员的业务指导。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承办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招商促进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设一个二层机构:钦州市钦北区投资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项目引进股、统计督查股,综合信息股共四个职能部门。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钦州市钦北区招商促进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实有在职10人,实有离休 0 人,实有退休2 人。具体情况如下:
1、 局机关编制数 11人,编内实有在职 10人,实有离休 0人,实有退休2人。
2、 其他人员情况: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区委区政府同意聘用人员8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招商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招商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82.75万元,支出总预算 182.7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23.66万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收支相对增长。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4.8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收支相对增长。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82.75万元,同比增加23.66 万元,增长14.87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75万元,同比增加23.66 万元,增长14.87 %。
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调入参公人员1人,区委区政府同意增加聘用人员3人,新增退休人员1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8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00%,同比增加33.66 万元,增长22.58 %;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00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48.58元,占支出总预算81.30%,同比增加22.32 万元,增长17.68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 16.7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8%,同比增加2.19万元,增长1.50 %。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2%,同比减少3.01万元,下降3.53 %。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 1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1%,同比增加2.17 万元,增长22.33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182.7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33.66 万元,增长22.5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64.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84%,同比增加30.41 万元,增长22.73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4%,同比增加2.07万元,增长15.2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1.62 %,同比增加1.18 万元,增长66.29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00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同比减少6 万元,下降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100 %。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2.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4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行政单位医疗5.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3.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住房公积金11.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行政单位离退休2.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48.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北区招商促进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根据 《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 辆,其中:局本级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钦北区招商促进局2025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2.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钦北区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8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6793,联系人:农显兰)
钦州市钦北区招商促进局
2025年4月15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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