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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原钦北区商务局是我区主管商务工作的在政府办公室挂牌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三)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五)承担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领域的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发展边境贸易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全区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
(八)承担组织协调我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九)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我区现代商贸物流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等。
(十一)参与拟定钦北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十二)参与拟定我区对港、澳、台地区级日、韩的经贸发展规划。
(十三)负责全区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原钦北区商务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 2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原钦州市钦北区商务稽查大队。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市场秩序股、流通业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股、外贸管理和区域合作股等4个股室,原钦州市钦北区商务稽查大队暂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8年原钦北区商务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 8 人,实有在职 10 人,实有离休 1 人,实有退休 4 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 3 人,编内实有在职 5 人,实有离休 0人,实有退休 2 人。
2.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数 5 人,编内实有在职 5 人,实有离休 1人,实有退休 2 人。
第二部分:原钦北区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原钦北区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 155.23 万元,同比增加10.2 1 万元,增长7.04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5.23 万元,同比增加10.2 1万元,增长7.04 %。
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6.65万元,主要是2018年7月起,根据全市政策晋升晋级人员工资,基本收入预算增加;二是增加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是根据职能和承担市主管部门以及区政府的考核指标增加的工作任务所使用的工作经费,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 15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0.79%,同比增加5.21万元,增长3.84 %;项目支出 14.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21 %,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53.76 %。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1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2.45 %,同比增加16.65 万元,增长17.38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 28.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8.41 %,同比减少3.63万元,下降11.27 %。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 6.4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14 %,同比减少1.1万元,下降14.61%。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 %,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17.97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14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79 %,同比增加5.21 万元,增长3.84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11.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9.09%,同比增加7.09万元,增长6.79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1.38%,同比减少1.44万元,下降8.2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3.4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53%,同比减少0.44万元,下降3.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14.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21 %,同比增加5 万元,增长53.76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0 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2.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86.01 %,同比增加5 万元,增长68.4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 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3.99 %,与上年同比持平。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55.2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40.93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14.3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 98.1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8.17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3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商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差旅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 5.4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6.住房公积金 7.7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 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8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8 万元,比2018年预算 0.88 万元减少0.08 万元,同比下降9.09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按人头分配的经费减少。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 0.8万元,同比减少0.08 万元,下降9.09 %。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 0 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 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原钦北区商务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原钦北区商务局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 1 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原钦北区商务局部门预算的 1 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参公事业单位是原钦州市钦北区商务稽查大队。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 98.17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原商务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0 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 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原钦北区商务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1 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 1 辆,实有车辆 1 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 0 辆(越野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 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 辆,大型普通客车0 辆),公务用车 1 辆(越野车0 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原钦州市钦北区商务稽查大队所核定公务车编制 0辆,实有车辆0 辆(越野车0 辆,小型普通客车0 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原钦北区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和500万元以上上级资金安排项目一共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万元,其中:局本级 0 个绩效考核项目, 局属单位0个绩效考核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北财企〔2019〕3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3686925,联系人:陶欣)
钦州市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代)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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