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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是主要负责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区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常委会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要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反馈;负责上级领导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事项的督促查办、反馈;负责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督查调研活动;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区绩效考评指标、考评办法,审核各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绩效考评指标,负责承接上级对钦北区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组织开展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协调解决关于督查和绩效考评的重要问题; 负责督促检查考评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日常评估和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强化结果运用,根据督查情况和考评结果提出意见建议;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文电、会务、财务、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安全、档案、信息、扶贫、干部人事、后勤接待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成立于2019年3月,单位属一级预算管理单位,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下辖1个区绩效考评中心,不独立核算。核定编制共10个,其中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全额事业编制6名,年底在职在编人数共9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3.96万元,同比减少3.45万元,下降 2.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43.9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45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名行政编,故相应的工资福利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 143.96万元,同比减少3.45万元,下降 2.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履行本单位职责所开展的督查查访、绩效指标核验工作等支出。同比减少9.6万元,下降8.06%,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和项目收入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01万元,增长23.01%,主要原因为:一是2024年养老保险基数整体上升,养老保险支出增加;二是2024年支付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卫生健康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医保及生育保险等方面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同比减少1.46万元,下降16.3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减少,故卫生健康支出也对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61万元,增长95.6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5.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的支出,同比不变。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9万元,项目支出7.8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104.4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职工工资及津贴等工资类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产生的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核算除了残疾人就业、康复、体育等明确列示科目之外的,其他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5.57万元,主要用于为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 1.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
8.住房公积金9.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35万元,支出决算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1%;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加0.09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均为0。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均为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均为0。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1 %,同比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浦北县督查考评办到钦北区开展交流学习。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1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1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做的是3批次公务接待费,但当年实际只开展1批次公务接待,故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开展公务接待,而2024年开展了一次公务接待,故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3年度决算数。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3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61万元,降低5.8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经费等,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66.16万元,执行数143.96万元。自评得分为95.49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7.87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8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预算项目支出自评这项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经验缺乏。部分预算项目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未能及时下达,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希望财政主管部门多组织培训学习,以便业务人员丰富绩效管理知识,为做好单位财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业务人员多学习,多和同行及上级部门交流,提高本项工作认知及工作能力。二是希望财政部门可以及时下达相关项目资金,以便我们及时支出,为顺利开展对应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2.1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当年预算数为10万元,实际共支付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0%,我办一年来积极落实上级领导批示件及区本级领导批示件,落实好区本级各项督查工作,在区本级督检考计划的基础上做好全区督查各项工作,开展区本级设区市指标指导工作,到各镇各单位开展督查指标工作并按要求征订相关报刊杂志等。综合工作业务经费在2024年中已支付5万元,主要为支付职工差旅费、租车费、书报征订以及维持办公室日常运转费用,预算执行率为50%。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钦北区区派驻村第一书记2024年驻村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及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2.12分,自评结论为一等。按要求落实好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
钦北区区派驻村第一书记2024年驻村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一等,产出指标中共涉及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数量指标中驻村第一书记人数我单位共1人;质量指标中乡村振兴有效运行大于等于95%;时效指标中驻村工作期为6个月;成本指标中下达的专项工作经费为1.5万元;效益指标中涉及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开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工作取得满意成效。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一等,产出指标中共涉及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数量指标中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1人,按时做好收发文工作大于800份;质量指标中已按时缴纳残保金13729.2元;时效指标中在2024年内完成该项任务;效益指标中及时缴纳残保金,保障残疾人权益;满意度指标中干部职工群众满意度,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三)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 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68322 ,联系人:劳俐钦)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
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2025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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