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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畅通沟通渠道,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把全市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大限度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支持和帮助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归侨、侨眷向有关部门要依法处理,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起草有关涉侨法规草案;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推动涉侨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具体落实。
(三)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拓展海外联谊,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侨社团的联谊活动;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参与公共外交和文化交流,拓展民间外交。
(四)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钦北投资服务;服务区内企业走出去,积极引荐海外高层次侨界人才,加强新侨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帮助他们创业报国。
(五)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推荐人大归侨、侨眷代表和政协侨联界委员人选,为归侨、侨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六)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组织归侨、侨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拓展中华优秀文化传播,支持海外华文教育事业发展。
(七)组织实施全区侨代会、侨联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及钦州市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是群众团体,属于参公单位,不设有二层机构和其它股室,经费来源全部是本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预算一级管理单位。
机构情况: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参照公务法管理的机关群团组织。
人员情况:区委核定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事业编制4人(其中,正职1人,副职1人,干部2人),实有在职在岗在编4人,退休干部3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9.57万元,同比减少4.05万元,下降5.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9.5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4.05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支出总计69.57万元,同比减少4.05万元,下降5.5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52.5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同比减少7.08万元,下降11.88%,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4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同比增加1.34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类)4.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82万元,增长168.8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2.63万元:主要用于为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职工按照规定缴交的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14.61%,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5.农林水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为开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提供基础保障,确保工作取得满意成效。2024年新增项目。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2万元,项目支出16.2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39.1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本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0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行政单位离退休2.2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的支出。
4.公务员医疗补助0.61万元,为单位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2.02万元,为单位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住房公积金4.49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加强海外联谊和经济文化交流工作,侨联“参政议政”工作调研、常规业务工作指导等各项业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为开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提供基础保障,确保工作取得满意成效。
9.华侨事务9万元,国家预算安排用于安置回国定居华侨、解决归qi生活困难和支持华侨农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经费。具体分别是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和临时救助经费、特殊群体的关怀照顾经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惠侨服务及发展产业,乡村振兴经费。
10.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46万元,缴纳残保金能引导、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残疾人权益。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4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4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同比无增减。据统计,2024年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38万元,下降7.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6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较为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自评得分96.65分,评价等级为一级。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16.26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2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侨联工作联谊活动经费,(2)侨联改革及新侨工作调研经费,(3)中秋、春节慰问特困归侨侨眷经费,(4)开展华商企业维权工作经费,(5)开展侨法宣传教育及归侨侨眷维权工作经费, (6)征订党报党刊费。产出指标:开展联谊活动人数约20人次,开展调研活动次数5次,开展春节慰问户数20户,开展华商企业维权个数3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次数2次。效益指标:产生的社会效益,热情为侨服务,努力维护侨界和谐与稳定;实施暖侨关爱工程,改善民生,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扩大钦北在海外的影响;进一步了解海外侨胞,拓宽海外联谊渠道;凝聚侨心侨力、汇聚侨智侨策,增强钦北区在海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服务对象满意度:96%。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0分。
(三)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 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6833,联系人:黄福玲)
钦州市钦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5年 7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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