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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7-28 10:55     来源: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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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二)紧密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和组织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研究与拟订,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扩大社会联动维权工作格局,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和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五)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六)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国内外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七)创新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谐。

(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加强妇联改革创新,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增强妇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建设专挂兼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提高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创新家庭工作职责,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3.加强妇联网络和新媒体领域工作,尤其是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指导创新,增加网络和新媒体领域涉及妇女儿童工作相关职责。

4.加强法律政策推动、资源力量整合、典型示范引领、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为基层妇联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与条件。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妇女联合会是群众团体,属于行政单位,不设有二层机构。经费来源全部是本级财政全额拨款。

机构情况钦北区妇联机核定编制数4个,其中主席

副主席2一级科员1名。

人员情况在职干部4人(行政3,参公管理1人),退休 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0.14万元,同比增加7.12万元,增长8.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90.1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长7.12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调入一名一级科员

(二)支出总计 90.14万元,同比增加7.12万元,增长8.5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6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开展妇儿工委工作、慰问困境妇女和儿童、全区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综治平安建设、开展“三八”节活动、“六一”节活动、清廉家庭建设家庭教育活动等专项工作支出。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减少活动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5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93万元,增长90.59%,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调入一名一级科员

3.卫生健康支出(类)3.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同比0.12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83.33%,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调入一名一级科员

5.结余分配 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7万元,项目支出17.3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52.3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妇联业务工作发生的项目支出。

3.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3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村两委干部大培训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1.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2.31万元,主要用于为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0.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0.住房公积金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1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3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支出决算数2023年度同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2023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同比无增减。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实际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2万元,降低3.72%。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00.79万元,执行数87.66万元。自评得分为98.7分,评级为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21.22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0.4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0.9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6.23%;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8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77%。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项目部分完成预期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预算执行较为及时、有效,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万元,执行数为5.19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全面完成,项目经费使用合理,实施绩效评价的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完成了项目设置的基本目标任务。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部门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8.7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指标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详见附件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2025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6786,联系人:黄晓

                    钦州市钦北区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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