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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7-28 10:30     来源: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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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承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区委办、区政府办交办的信访事项;(2)受理信访人直接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3)向区委、区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提出对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4)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5)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各种求决类的信访问题;(6)向各镇和区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7)检查指导各镇和区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区性的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工作。

钦北区信访局内设综合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北区信访局内设综合股,下属设钦北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该中心无独立核算共有行政编制4,事业编制4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1.82万元,同比增加3.92万元,增长2.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51.8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92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51.82万元,同比增加3.92万元,增长2.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2.1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日常办公,接待群众来访,对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解决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以及维稳工作行政运行支出同比减少6.47万元,减少5.4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1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5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7.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职工购买医疗保险。同比减少1.46万元,减少17.0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与上年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15.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1.36万元,增长248.58%,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至2024年公积金欠缴部分。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4万元,项目支出8.6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06.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运行。

3.信访事务4.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包括日常办公,接待群众来访,对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解决信访问题和化解信访积案等。

4.行政单位离退休2.0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6.行政单位医疗5.00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2.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以及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障

8.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9.住房公积金15.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0.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残保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公用经费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信访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72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年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4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同比无增减。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实际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18万元,减少10.8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减,所以减少了业务支出费用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支出15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0.18%。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99分,预算执行90.18%,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认真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积极推进“法治信访”,保障各项信访工作绩效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确保大局稳定,社会秩序稳定所有绩效指标基本完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8.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自评得分均为96分以上,自评等级均为一等。5个项目绩效指标均达成预期目标,具体产出情况如下:在群众接访以及信访维稳方面,2024年群众接待中心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983人次;共处理群众来信、网上信访案件634件。根据广西信访平台上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局按期答复办结率为100%,落实来信、网上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为100%;在2024年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东盟博览会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各级维稳工作,在维稳期间,均无群众赴邕进京上访、非访;我局2024年累计完成中央交办信访积案共68件,其中实体办结56件,实体办结率为82.35%。所有指标均达成预期目标;在综合工作方面,我单位积极参与提升群众安全感、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工作,落实做好“五基三化攻坚年”、“清廉机关”建设等党建工作,有效维护钦北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满意达95%所有指标均达成预期目标;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方面,我单位选派钟雁丽同志到板城镇屯茂村做驻村第一书记,并积极申请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5万元,利用该经费为屯茂村村委购置挂式空调、彩色打印机及部分办公用品,用于村委日常办公使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及时缴纳2023年残保金,安排了残保金经费项目,及时缴纳本单位因未安置残疾人就业而产生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所有指标均达成预期目标。

以上情况详见2024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2025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891381,联系人:周祖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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