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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直属
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一是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二是指导区直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三是加强理论武装,指导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是对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区直属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组(党委)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并向区委报告;五是指导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六是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属机关各部门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向区委报告;七是督促指导区直属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八是指导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九是领导区直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十是了解掌握区直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一是领导区直属机关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十二是协同区委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区直属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所属机关党务干部;十三是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执行机关事业会计制度,独立核算单位,设3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 2、组织股 3、宣传股。实有行政编制4名,聘用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1.15万元,同比减少39.59万元,下降32.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81.1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39.59万元,下降32.7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人员调出等。
(二)支出总计81.15万元,同比减少39.59万元,下降32.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66.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3.37万元,下降33.48%,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人员调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3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7.03万元,下降49.02%,主要原因是拨款进度变化不同,基数调整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4.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拨款进度变化等。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4万元,项目支出14.3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行政运行52.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64万元,主要用于本委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3.21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按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
6.残疾人事业费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权益,改善其生活质量并促进社会融合。
7.住房公积金4.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04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持平。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无增减。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同比上年持平。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9万元,降低12.78%。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77.81万元,执行数81.15万元。自评得分为99.56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14.98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9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1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9.5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2024年度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 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6769,联系人:黄贞华)
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
钦州市钦北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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