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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7-25 17:40     来源: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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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区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及时、准确、全面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专业统计任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镇(街道)统计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完成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及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与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八)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收集、整理、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并进行分析、比对,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发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镇(街道)的统计数据库网络。依法审批(备案)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机构设置。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2个职能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是机关行政单位,属于县级预算管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单位。有两个独立核算二层机构,分别是:钦州市钦北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钦州市钦北区调查事务中心(原钦州市钦北区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2024年末单位实有职行政人员3人,退休人员6人,后勤控制数2人,聘用人员13钦州市钦北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实有在职5人,退休2人。钦北区统计调查事务中心实有在职事业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4.71万元,同比减少63.72万元,下降16.8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14.71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63.72万元,下降16.84%,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部门关于过“紧日子”政策,主动对经费压减。

(二)支出总计314.71万元,同比减少63.72万元,下降16.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46.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开展农村及城镇住户调查、人口变动抽样农业调查、规上企业联网直报及规下企业抽样调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业务工作支出同比减少75.59万元,下降23.48%,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部门关于过“紧日子”政策,主动对经费压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8.2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46万元,增长24.26%,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10.6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46万元,下降29.44%,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同比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类)17.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8.87万元,增长97.26%,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部分经费。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无增减。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增减。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6.62万元,项目支出48.0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02.5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北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各专业报表、资料印刷费、下乡伙食补助及交通费、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费、服务业联网直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经费等支出

3.专项统计业务1.68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经费支出。

    4.统计管理9.9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统计协统员工资。

    5.专项普查活动8.02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6.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4.81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报数经费。

    7.行政运行6.2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基础绩效奖。

8.行政单位离退休5.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补助费、物业费、生活补贴等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3万元,主要是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规定的比例计缴职业年金费用

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2.行政单位医疗7.86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3.公务员医疗补助2.82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4.一般行政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15.住房公积金17.99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2万元,支出决算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减少0.23万元,下降20.72%。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同比减少0.23万元,下降20.72%。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钦北区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的接待费。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4批次、共计9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9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控制接待经费不超过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批次和人员。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7.78万元,下降30.63%。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部门关于过“紧日子”政策,主动对经费压减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68.05万元,执行数314.71万元。自评得分为95.96分,评级为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抓好常规统计工作,全方位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48.09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5.0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2.80%;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3.0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7.2%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项目支出进度缓慢。下一步措施:应多方面考虑问题,及时调整预算资金,及时反馈项目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对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并在实施过程中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业务、财务按部门工作方案,编制细化项目预算;在项目实施阶段,按照区财政局批准的年度预算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以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为原则,做好经费保障和监督,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辖区报数企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1万元,执行数为14.8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落实评价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评价工作,项目支出进行评价;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切合项目目标,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科学评价;项目在支出过程中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合法合规、是否计划内支出等,确保项目支出合理、合法、合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9个项目自评得分均在80分以上,自评等级为以上。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均取得较好产出和成效,基本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区人民政府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反映我区实际。

(三)2024年度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详见附件。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及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2025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3686303,联系人:冯凤

                钦州市钦北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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