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全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推进工作,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全区政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四)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全区政法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七)支持和监督全区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全区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全区政法改革。
(九)指导协调全区政法部门协同办案智能化建设,推进全区政法系统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加强全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区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区法学会。
(十一)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国家安全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区政法部门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钦北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全区政法部门维护政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有下辖机构共7个,其中: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股(反邪教协调办公室)、综治平安建设指导股(专项行动办公室)、执法监督和政策研究股、队伍建设股;事业单位2个:钦州市钦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钦北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办公室牌子)、钦北区法学会。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厅级0人,处级1人(其中正处级0人,副处级1人),领导班子4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核定的科级职数4个,现实有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非领导职务有(一、二、三、四级)调研员0人,(一、二、三、四级)主任科员2人,(一、二级)科员0人。核定编制数9名,实有7人。下属事业单位钦州市钦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钦北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办公室牌子)核定编制7名,实有7人。钦北区法学会核定编制2人,实有0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72.27万元,同比减少248.1万元,下降37.5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472.2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48.1 万元,下降37.56%,主要原因是受年内全区综治维稳压力小,减少对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减少。
(二)支出总计 472.27 万元,同比减少248.1万元,下降37.5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412.1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津补贴及项目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47.09万元,下降37.48%,主要原因是受年内全区综治维稳压力小,减少对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25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整体降低,养老保险支出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类)10.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支付医疗费用支出。同比减少34.33万元,下降75.8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社保基数全新调整,相关社保费用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23.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43万元,增长78.24 %,主要原因是财力相对宽裕,补下达2023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应缴数。
6.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2.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87 万元,项目支出 140.4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禁毒社工劳务费支出。
2.行政运行275.55 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及津贴补贴、工会经费、定额办公费等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1.61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经费、购买设备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综治、维稳等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2.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独生子女费、退休干部物业服务补贴、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支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6.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行政运行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
8.行政单位医疗6.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2.88万元,主要用于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障。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区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的支出。
11.住房公积金23.76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3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15.3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1.16万元,支出决算 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 %;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减少0.14 万元,下降4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 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 0 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同比减少0.14万元,下降4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 2个批次、共计 22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2个批次、2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个批次、0 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51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3.78万元,降低18.6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相关办公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北区政协机关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07.84万元,执行数140.13万元。自评得分为92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9个,项目支出总额140.13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27.7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 63.16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1.18%;7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2.3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6.8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82%;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遇到的问题是对相关绩效指标理解不够透彻,特别是对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模糊不清,导致在填报时出现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增加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提高我委执行绩效评价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科学合理规划预算资金使用,加强对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按期完成任务,取得预期成效,并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考核,按规定期限完成目标任务,促进项目出成果、出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钦北区“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项目建设及网络线路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100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19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2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5〕 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0623,联系人:黄根华)
中国共产党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5年 7 月 17 日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