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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7-25 16:20     来源: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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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

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钦州市钦北区政协共设“一室五委”:钦北区政协办公室(正科),钦北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正科),钦北区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正科),钦北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正科),钦北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正科),钦北区政协联谊委员会(正科);其中钦北区政协办公室下设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钦北区政协信息服务中心(未定级)。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政协钦北区委员会共设“一室五委”:钦北区政协办公室(正科),钦北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正科),钦北区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正科),钦北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正科),钦北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正科),钦北区政协联谊委员会(正科);其中钦北区政协办公室下设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钦北区政协信息服务中心(未定级)。

编制情况:核定编制共19个,其中行政11人,参公管理0人,全额事业编4人,后勤控制编制4人,差定额0人,自收自支0人;

人员情况:干部职工共29其中在职17人(行政13人,参公0,工人0人,全额事业4人,差定额0人,自收自支0人),退休9区财政全额拨款长期聘用后勤人员3

其他人员情况:聘请公益性岗位人员(钦北区人社局就业中心负担工资)1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4.23万元,同比减少29.45万元,下降6.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434.2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9.45万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二)支出总计434.23万元,同比减少29.45万元,下降6.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336.9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和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及津贴补贴等工资支出同比减少36.25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应随月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发放到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5.5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2.59万元,下降21.64%,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未拨付。

3.卫生健康支出(类)15.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支付医疗费用支出同比减少6.48万元,下降29.49%,主要原因本年度按要求9月起停缴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36.1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5.87万元,增长251.17%,主要原因是有上年度单位部分公积金于本年内下达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32万元,项目支出105.9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34.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及津贴补贴、工会经费、定额办公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订阅有关部门报刊经费、春节慰问经费、各项会议培训费、购买设备经费、公务接待费、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等。

3.政协会议34.6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每年召开一次政协全体大会的经费。

4.其他政协事务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补助市县政协三级文史馆建设专项经费以及市政协补助委员工作室(联络站)工作经费。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无独立核算的钦北区城市品质提升办公室挂靠在我单位使用的办公费用。

6.行政单位离退休8.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支付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8.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9.行政单位医疗11.69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3.8万元,要用于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障。

    11.住房公积金36.1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0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25万元,支出决算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3%;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加3.14万元,增长253.2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因公出国(境)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4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3%,同比增加3.14万元,增长253.23%。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8个批次、共计338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8个批次、33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接待费挂账至本年支付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仅设置定额办公费中的公务接待,本年恢复新增项目经费

    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4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1.44万元,降低29.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货物支出减少,相关办公费用支出下降。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23.54万元,执行数429.73万元。自评得分为98.21分,评级为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3个,项目支出总额101.41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5.8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1.5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4.63%;5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5.5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8.4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5.37%;0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各项会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89分,评级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4.61万元,完成预算的98.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投入35万元,确保政协七届次全体会议顺利召开,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1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8.21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年度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要求,完整填制,具体明确、细化合理。反映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的合规性,项目资金的使用产生预定的效果。项目自评平均85分以上,自评分在1-2等之间。

    项目预算编制年初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资金分配办法;做到全面、合理、明确、细化、量化,申报、调整、批复程序履行相应手续。支出按规定完整编报,反映了项目支出的合规情况。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杜绝虚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符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三)2024年度钦北区政协办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详见附件。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20251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3686826,联系人:梁文茜

               钦州市钦北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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