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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印发〈钦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钦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北人大办发〔2025〕27号)收悉,现将2024年度钦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区国有企业共18家,正常运营10家,停产8家,资产总额119.71亿元,同比增加7.73%;负债总额55.31亿元,同比增加9.36%;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64.27亿元,同比增加6.16%;所有者权益总额64.40亿元,同比增长6.37%;营业总收入总额8.63亿元,同比增长184.90%;利润总额-0.003亿元,同比减少104.19%;净利润总额-0.07亿元,同比减少351.11%;资产负债率46.20%,同比增长1.51%。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下同)46.00亿元,较上年增长0.36%;负债总计账面数9.78亿元,较上年增长10.61%;净资产总计账面数36.22亿元,较上年减少2.09%。
1.资产分布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48494.92万元,占32.2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11500.99万元,占67.72%。
2.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区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下同)459995.91万元,流动资产54928.27万元,占资产总额11.94%;固定资产165803.25万元,占资产总额36.04%;在建工程86721.62万元,占资产总额18.85%;长期投资76.18万元,占资产总额0.02%;无形资产8400.67万元,占资产总额1.83%;公共基础设施137434.04万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103398.52万元,水利基础设施33358.85万元,市政基础设施8.74万元,其他公共基础设施667.93万元),占资产总额29.88%;政府储备物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文物文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保障性住房1176.17万元,占资产总额0.26%;其他资产5455.71万元,占比1.19%。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区国有土地资源面积22719.1654公顷,(比2023年)增长0.26%,其中:耕地39426.824公顷,增长0.02%;园地19960.992公顷,减少2.46%;林地132438.0794公顷,减少0.27%;草地2034.7378公顷,减少19.3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806.9485公顷,增长1.54%;交通运输用地2601.3182公顷,增长3.1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40.7693公顷,增长0.5%;其他用地5402.2677公顷,增长11.91%。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深化国企改革,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制,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约束制衡机制,达到权责清晰、约束有效、合理制衡的目的,实现现代化企业制度运行,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整合钦北区融资平台资源,按照专业化分工做大做强。平台公司结合业务分工和经营情况,对业务范围重叠、利润微薄或未开展业务的子公司进行合并、清算注销。以股权为纽带集约管理,遵循“靠大联强、同业整合”的原则,提升整体管理效率,改变当前多头管理的低效局面,达到“资产调优、规模调大、主业调专、整体调强”的目标。
3.改革投融资机制,提高市场化融资能力及效率。转变现有财政主导机制,由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还款一体化运作,一方面破解钦北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对企业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提升效率、节约建设成本。构建多层次融资渠道,拓宽市场融资渠道,利用股权融资、公司债券、项目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提高公司融资能力,降低对地方政府的依赖。加强与现有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保持现有融资渠道通畅,更多地争取政策性银行融资,甚至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4.实施市场化用人机制,调整薪酬激励制度。企业综合考虑学历水平、服务年限和专业化水平等方面,按照市场化的薪酬激励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将员工工资水平与投资规模、融资规模及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等综合指标挂钩。推进用工市场化,逐步实现人员“去行政化”,实施经理层成员聘用制管理,加大高层次技术人才如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业务骨干的市场化招聘力度,广泛甄选有竞争优势的专业人才,打造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的创造能力,通过内部竞争上岗的方式优化公司中层管理队伍,配备配齐公司领导班子队伍和业务骨干队伍。例如:皇马资产集团公司人员结构优化后,由原来的11个职能部门及102定员数调整为内设10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数缩减至72人,部门精简、人员调整的同时确保了公司运作效率。通过内部竞争上岗的方式优化公司中层管理队伍,由20人缩减至17人;通过辞职、退休、分流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基层员工队伍,短期内至少减员3人,实现减员增效的目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岗位的方式,选聘到能力较突出的技术人才,配齐配强公司领导班子。
5.深入开展清廉国企建设,推进党建与企业治理有机融合。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通过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实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党组织的有机融合,确保党组织在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的有效发挥,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公司的创新与发展。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逾期应收款项清收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规避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风险。把清廉文化融入国有企业日常生产工作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规范资产管理和处置。严格落实《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财资〔2020〕3号)要求,按照审批权限和处置流程办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对资产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小金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24年钦北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440.13万元(固定资产438.09万元,无形资产2.04万元),其中:无偿划转132.41万元,对外捐赠4.87万元,报废299.02万元,损失核销3.83万元。
2.强化国资监管效能。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手段,提升资产数据质量,实现资产动态监管提供保障,切实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全区共165户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70户,事业单位95户)通过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3.统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使用,实现“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做到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
4.加大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力度。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着重审查了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出租等方面情况,共查出未按规定登记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不准确、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等24个问题,涉及不规范金额897.41万元,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中查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的12个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加强土地和耕地指标出让交易。2024年共收取土地出让金7063.492万元,其中挂牌成交土地14宗,成交面积232.7336亩,成交金额为6822万元;补办出让13宗,面积为973.33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138.52万元;办理的平吉镇彭良变电站项目划拨面积4.08亩,划拨价款81.622万元;追缴出让金滞纳违约金21.35万元。成功出让6批次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耕地数量536.4885亩、水田规模57.033亩、粮食产能23.6008万公斤,交易总价5898.0155万元,增加财源收入和耕地保护资金保障。
2.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助力乡村振兴。编制完成《钦北区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方案》,调整优化方案包括平陆运河沿线中国—东盟海铁联运钦州转运中心启动区866亩、重点工业项目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项目等的规划调整需求(中国—东盟海铁联运钦州转运中心急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约579亩、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项目急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约19.95亩,调整优化方案已通过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纳入《钦州市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并获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批复。
3.持续优化不动产确权登记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不动产登记统一制度的决策部署,一是优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让不动产确权登记更加高效便捷,让企业群众更加省心舒心。2024年共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量7864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140本、证明2657份。二是优化系统,提升登记便利度,通过优化更新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和广西不动产登记APP,实现不动产登记查询、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等多项业务“24小时不打烊”服务,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登记环节,减少了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时间与成本。三是开展便民服务微改革,共办理“全区通办”2宗;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76宗;办理“带押过户”业务60宗,涉及抵押金额1970.24万元,已实行“带押过户”业务银行数量增至8家。四是积极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全区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登簿74580宗,颁发证书15030本,发证率20.15%。
4.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的部署要求,围绕群众不动产急难愁盼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累计走访企业6家,入户解答2户,现场答疑解惑20多人,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接待群众55人,全力解决福兴家园“登记难”问题,已完成该项目1号楼和2号楼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并为20户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钦北区国有企业发展能力不足、经营现状很差,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是靠出租场地收入维持部分留守人员的基本工资及部分职工的养老保险、支付职工医疗费等。国有企业存在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等问题。
2.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入,剩下的大多是资产较少、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高,即使通过现有资产变现也难以支付改制费用,后续改制工作无法实施,未加以利用企业国有资产在逐步萎缩。企业改制所需费用主要是靠处置现有资产,目前钦北区几家企业处于市区和各镇,企业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大多都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或部分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价值不高,要改变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出让的商服住宅用地,才能达到土地利用的最大化。处置资产受到城市规划等限制,改制所涉及的土地处置权属在市一级,土地性质的变更受到市城市规划的制约,需要上级支持才能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
3.由于管理职能分散到区财政局及企业各主管部门,管理上呈现分散多头管理等局面,国资监管机构力量配备薄弱。
4.企业国有资产信息统计工作随着机构的变化,时断时续,加上企业每年填报的财务报表不规范,提供的数据质量不高。
5.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有些企业出租土地时间过长,有的签订50年合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无法增值。
6.钦北区粮食系统自2007年改革以后,国有粮食企业为原粮储备企业,处在粮食产业链上游,没有中下游的加工和成品粮经销企业,主要承担对公业务,规模较小、经营结构单一,仅有储备粮管理和房屋出租业务,收益固定,企业发展受阻。一是企业只承担储备业务,利润只与储量挂钩,储备量最小的企业甚至难以维持经营,二是房屋资产老旧,竞争力不强,存在闲置现象,企业经营困难。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未配备专人落实资产管理职责,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较薄弱、管理粗放,“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之间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有待完善,部分资产低效运转、重复配置,资产闲置浪费、低效使用等问题尤为突出。三是部分单位资产报废、出租出借等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存在擅自处置资产、私下对外出租出借资产等违规现象。
2.资产不及时入账。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建设、投资来源渠道多,部分单位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不相衔接,有的产权登记在一个单位,占有、使用核算在另一个单位,存在账实不符。二是部分单位按规定无偿接收跨部门、跨级次调拨资产,未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备,资产处置和账务变更处理不及时。三是存在账外资产没有按规定入账,部分职能部门未将政府储备物资纳入资产管理范畴,该类资产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未能在物资有效期限内及时使用或流转,导致物资过期浪费,造成资产流失。
3.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明。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在广西预算一体化平台填报完整的资产数据,有漏报现象,导致资产底数不清。二是受历史原因影响,大部分单位的土地、房屋、铺面等资产至今未完善产权登记手续和办理相关证照,处置困难,资产得不到最大化利用,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单位财务人员对国有资产处置知识学习不到位,对国有资产处置相关流程不了解,主要表现在资产数据不完整、不准确、入账不规范等。部分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完工已投入使用多年,未及时调整资产账务,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用地报批工作推进困难。用地报批政策更新快,对新政策和材料组织不够熟悉,加上钦北区部分项目用地属早年征收,由于时间长,征地前期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现行土地报批材料要求,导致部分项目用地报批时间久。
2.新增耕地补充项目实施进度慢。由于钦北区补充耕地项目为引入社会公司实施,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慢,无法按时完成和验收备案,导致钦北区补充耕地指标压力大,部分项目占用到耕地,因无耕地占补指标,无法落实占补平衡,影响用地不能及时报批。
3.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不够准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统计数据绝大多数为实物量,缺乏货币量统计,无法准确展现资产的市场价值,开展各类调查需要大量财力、第三方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撑,资金缺口大,不同管理部门管理基础、统计口径、分类标准不一致,统计数据存在交叉重叠或漏报漏统问题。
四、上年度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2024年10月,钦北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钦北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指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还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钦北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向钦北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持续抓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
(一)提高资产管理意识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
2.健全完善分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区财政局发挥“管总统筹”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二是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本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三是各部门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不断强化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1.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实现“保障履职、配备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管理目标。明确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追究,按照审批权限和处置流程办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对资产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小金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大大提升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规范资产权属管理。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资产长期挂账问题,各单位通过开展自查,将问题清单报区财政局,并在区财政局指导下逐步完成问题整改。各单位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积极做好资产登记入账工作,及时更新资产数据,做到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做到“网账相符、账实相符”。
3.健全贯通协同监督追责机制。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切实发挥审计监督重要作用,通过加大对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2023年,区审计局在部门预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等项目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着重审查国有资产使用、捐赠、处置等方面情况,共查出国有资产闲置、未按规定登记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不准确等管理不规范问题30个,涉及金额7386.23万元,其中:已完成整改问题28个,涉及金额3306.37万元;未完成整改问题2个,涉及金额4079.86万元。
(三)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1.加强资产配置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审核,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合理配置各类资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各个方面的作用,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把好资产入口关,有效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同时,区财政局每年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报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指导,要求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必须设置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监督部门,合理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断强化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2.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2024年,区财政局组织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治理工作,运用平台管理和信息化技术,对各单位资产系统数据进行核实和完善,主动与主管部门沟通,督促各单位对资产数据认真核查整改。在资产数据治理整改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车辆、在建工程、房屋等卡片共38条资产信息再次进行整改,确保资产卡片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全面反映资产状况,确保资产账卡、账实相符,不断提升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了资产信息卡内容。
3.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一是规范资产信息登记。一方面及时全面做好资产账务登记,另一方面,在资产管理系统做好卡片信息录入,对使用状况等动态信息必须完善更新。二是提高技术手段。各单位应充分运用广西预算一体化平台,对资产实现精细化管理。对固定资产卡片可以运用条形码、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将单一的标识卡片转变为实时可变、可读的信息化标签,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完善清查机制。把固定资产清查作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主管部门等多部门参与的一项综合性的检查督导工作。2024年,区财政局共举办2场次专题培训,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内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全面提升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为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1.进一步完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积极推进固定资产常态调剂调配,依托现有的广西预算一体化平台,及时发布固定资产闲置情况、对固定资产的需求情况等信息,使固定资产需求单位部门有更多选择余地,闲置固定资产有更大价值发挥,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提高调剂能力,有效减少浪费和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一是将新冠疫情期间购置或获得的物资,如医用手套、医用垃圾袋、手消液、酒精、防护服等交给钦北区各医疗机构使用,纸箱移交皇马资产集团公司用于食品冷链配送,做到物尽其用。二是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科学调剂闲置办公用房的使用,减少浪费,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三是加以挖掘闲置土地、校园校舍、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价值,有条件的补办证件面向社会、公众出售转让,促进国有资产盘活。
2.加大对社会开放共享的力度。充分认识基础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重要意义,加大城区学校以及体育馆基础设施对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把开放工作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群众基本健身权益的重要举措,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增强群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来落实推动。
3.加强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加快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逐步摸清家底,规范企业产权交易行为。一是紧紧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深化企业改革目标,进一步推进国企体制改革。对企业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解决,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国有资产处置的程序审核,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公开交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点对产权交易管理原则、交易范围、操作办法、保障措施等进行规范管理,实现国有产权价值最大化。三是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和客体,对资产管理机构及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界定。分析研究我区企业的土地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等,通过出让、出租、合作经营、置换、股份制改革等方式,有效盘活企业资产。
2.强化国资监管力度,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一是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实现保值增值。二是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力推进依法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更多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切实减少出资人审批核准事项,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三是推动我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企业要定期向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汇报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加快解决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促使资产效益最大化,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四是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积极推进平台公司制定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等考核办法及细则。完善企业内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率。
3.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要锚定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目标,持续深化改革、清廉国企建设精准施策,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市场化经营改革和国企筹资融资改革下功夫,奋力开启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进程。二是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依法保障国有资本安全稳定运营。国有企业加强内部监督,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经常性、规范性、普遍性的监督,建立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管理规定、流程及审查机制,促进国有资产出租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要定期对租赁项目进行核查,合理议定租赁的相关事项,对超出协议规定范围的有关行为及时做出反应,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各个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审核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行为,通过规范资产处置、优化新增资产配置、加强资产收入监督等,实现资产配置与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2.做好资产入账登记。指导各单位做好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跨区域调拨资产等登记入账工作,及时更新资产数据,做到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年报质量,做到“网账相符、账实相符”。
3.加快摸清资产底数。通过完善报告编报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及向财政部门的纵向汇报,严格资产统计口径,夯实报表数据基础,做到应统尽统,确保资产数据和有关信息完整准确。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纪检、审计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内容纳入日常检查监督范畴。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和规范使用。
5.重视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实资产管理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养,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感,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三)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理顺管理责任,依法依规管理自然资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权责明晰、统一协调、措施有力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协商议事机制,将“田长制”制度落实到位。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对钦北区已发现的矿种进行综合分析,分类排队,对有限的矿产资源进行科学规划,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基础。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日常自然资源监测监管工作,细化自然资源监测工作,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
3.加快摸清底子基数。建立健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基本建立起符合本地区自然资源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的管理体系,为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完善作出贡献,为自然资源保护构建法治安全屏障。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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