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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
实施主体:长滩镇计划生育服务所
审批类型:非行政许可
受理方式:承诺件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依法结婚后要求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妇
审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
审批条件:双方系初婚,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一方或双方系再婚,再婚前未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
应交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领表(一式二份);
2、结婚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3、夫妻合影的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审批流程:
1、依法登记结婚的已婚育龄妇女怀孕后;
2、携带有关必备资料;
3、填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领表》并签字盖章;
4、审查、发放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审批收费:免费
办理地点:长滩镇政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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