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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婚姻登记证办理条件

2024-01-24 15:30     来源: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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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规定的身份证件原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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