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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北区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25 14:22     来源: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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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钦北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

根据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审批发202155)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区方案,现将《钦北区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

钦州市钦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20211122

钦北区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

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不断优化我营商环境抓早谋划,创新争先,主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更大程度地利企便民推动全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实现“一窗受理、一网流转、一次办成、一套送达”,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放管服”和“简易办”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着力提供办事群众“一件事”从“单一办”到“一次办”需求路径,建立卫生健康、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税务多部门联办机制,强化与助产机构、银行、邮政等单位的业务联系,通过优化流程和信息共享,加快构建“一窗受理、一网流转、一次办成、一套送达”联办模式,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一体化服务,微改革惠民利民。

二、实施目标

2021年底前完成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具体目标:202111中旬,完成新生儿“出生即入户”试点工作,选取条件成熟的助产机构(设有产科的医院)开设专窗,区政管局区卫健局人社局、公安钦北分局、医保局、税务局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全流程研究、协调、跟踪“一件事”,实现业务受理,实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可复制推广经验202111月底前,全面推广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工作,全有条件的助产机构实现监护人“就近办”多证通办“全市通办”。

三、实施机构

成立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总协调:陈  勇  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局长

 员:符正臻  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副局长

莫谦炳  区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

裴国振公安钦北分局副局长

林家和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瑜冰  钦北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莫雪姣  钦北区税务局副局长

四、分工职责

(一)选择试点单位。在全区范围内选择1-2家助产机构作为首批“出生即入户”的试点单位,设置“出生即入户”受理发证专窗(以下简称专窗),条件成熟后复制经验推广。(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凡在本区助产机构内出生或在家中、途中分娩后24小时内母婴同时即送助产机构处理的活产新生儿,在新生儿父母确定新生儿姓名后,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提交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由所在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为新生儿现场审核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由所在助产机构窗口办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三)《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在新生儿首次接种疫苗后,由所在助产机构在预防接种系统内进行信息关联,出院前发放《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家长即可在线上查询新生儿电子预防接种记录。(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出生登记。新生儿出生后,由新生儿母亲携带新生儿相关材料,在专窗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同时办理入户(新生儿母亲无法亲自办理的,可由新生儿母亲委托其他代理人代办,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经公安局(派出所)审核同意后,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存档,并打印《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一个月以内新生儿随父亲或随母亲入户的,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理。(责任单位:公安钦北局、户籍地派出所)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新生儿办理入户后,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在受理专窗申请参保。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供申请人缴费,申请人可现场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线上渠道缴费,或前往提供缴费服务的金融机构、办税服务大厅等线下渠道缴费,完成缴费为新生儿建立医保帐户。(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税务局)

(六)《社会保障卡》申领。专窗社保录入申请信息,审批通过后,社保部门将制卡信息推送到制卡银行,由银行制卡,申请人可到制卡网点领卡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领取。(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改革任务

(一)建立完善新生儿“出生即入户”联办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实现申请材料信息“一次提交、信息共享、多次复用”。强化卫生健康、公安、医保、社保、税务、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村(社区)政务服务窗口等单位业务协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提升服务的合力。

(二)优化精简新生儿“出生即入户”服务流程。

1.申请联办。充分尊重申请人个人意愿,申请人选择分段办理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单位、申请材料等基本信息。申请人选择联办的,填写《钦北区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办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立即启动联办机制,助产机构及时在《桂妇儿系统》录入上传分娩信息。

⒉确认发证。在新生儿首次接种疫苗后,由所在助产机构在预防接种系统内进行信息关联,出院前发放《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家长即可在线上查询新生儿电子预防接种记录。助产机构确认办理登记表信息和现场核实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符合审核条件的,现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3.一窗受理。申请人在助产机构领取填写登记表后,按材料清单目录收齐申请材料并扫描或复印相关材料,将申请材料、登记表及《出生医学证明》(含副页)“一套材料”向专窗负责户籍登记处提交申请,专窗收件后并收集入户所需材料由公安机关派出所窗口办理完成后,推送信息至医保、社保窗口,“一套材料”办理多证。

4.医税联办。医保窗口及时查收派出所共享推送的办理信息,医保窗口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新生儿给予办理参保登记,并将参保信息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收到推送信息后生成缴费信息,申请人可现场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线上渠道缴费,或前往提供缴费服务的金融机构、办税服务大厅等线下渠道缴费,税务部门将缴费信息反馈至医保经办机构。

5.发放社保卡。社保窗口收到公安、医保部门共享推送的信息后,社保部门将制卡信息推送到服务银行,由银行制卡,申请人可到选定的制卡网点领卡,也可选择邮政快递方式领取。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区政管局要发挥协调监督职能,定期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收集意见建议。区卫健局组织助产机构提供前置服务,把好新生儿“第一关”,公安、医保、社保、税务要主动作为,加强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强化对窗口的业务指导,高效完成新生儿“出生即入户”便民微改革任务。

(二)明确工作步骤,加快工作推进。紧盯目标时间节点,根据主要职责,完成工作方案、办事指南、窗口建设、办件统计、阶段总结等工作,坚持协同联动、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在试点的基础上有序铺开。

(三)注重宣传引导,力求微改革实效。要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公众号、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和窗口平台,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有新生儿入户需求的办事群众办理有关事项,提高新生儿“出生即入户”联办服务知晓度,让更多办事群众受益,同时要提炼经验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附件1:钦北区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办理登记表.doc

附件2:钦北区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办事指南.doc

附件3:钦北区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办理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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