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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创业,有没有关于创业贷款优惠的政策?

2025-05-14 17:47     来源: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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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干部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面向个人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可继续提供累计不超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规定执行。
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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